摄制电影《坐着火车去拉萨》中标结果
摄制电影《坐着火车去拉萨》中标结果
摄制电影《坐着火车去拉萨》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摄制电影《坐着火车去拉萨》,现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有关规定,对本采购项目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项目名称:摄制电影《坐着火车去拉萨》
采购内容:拍摄制作电影《坐着火车去拉萨》,电影国内宣传发行阶段配合旅游发展厅举行相关活动等。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在180天完成电影的拍摄制作报审,2020年底前结合旅游发展厅的相关活动在国内举行电影发行活动。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西藏旅游题材音乐舞蹈电影《坐着火车去拉萨》由西藏八吉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大河东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出品,北京大河东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西藏八吉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拍摄、制作的权利。
2.西藏八吉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拥有本电影中歌曲的所有版权。
3.西藏八吉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拥有本电影音乐的所有著作权及版权。
4.西藏八吉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拥有本电影的国内外发行权。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西藏八吉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夺底路56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
李瑞琦西藏自治区林业厅经济师
姜 涛中建一局集团工程师
安保荣 区党校 经济师
专家论证意见:
李瑞琦:《坐着火车去拉萨》是由西藏八吉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出品摄制制作单位。具有独家拍摄制作的权力,拥有本电影中歌曲的所有权,电影音乐的所有著作及版权,拥有独家本电影的国内外发行全。建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此次项目。
姜 涛:《坐着火车去拉萨》是由西藏八吉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出品方和摄制方,具有独家拍摄和制作的权力,拥有本电影中歌曲的所有权。独家拥有本电影的国内发行权。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此次项目。
安保荣:《坐着火车去拉萨》是由西藏八吉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出品方和摄制方,具有独家拍摄制作权力。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此次项目。
六、公示期限:
2020年3月26日至2019年4月2日。我公司将在此时间范围内接受质疑。
七、发布媒体
此次公示将在“西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厅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联系人:刘彦
联系电话:****-******* 187*****119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2020年3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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