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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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施工)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003)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中“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39号)”修改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40号)”。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招标补充通知未涉及的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日
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施工)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E****************003)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问:本项目招标要的业绩“ 单体建筑主体结构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且该主体结构须为钢结构。必须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业绩不计。”请问:我们的业绩主体是钢结构,单体面积是4万平米以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写明了面积,没有写主体工程为钢结构,是否满足要求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标准数据表中第7项的“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2.问:体育馆屋盖算不算主体
答:体育馆屋盖算主体。
问: 1.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内没有一家符合本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有为省外某企业量身定做嫌疑。 2.本项目评标办法中分值构成竟然没有投标人的信用得分,如此大的项目,招标人竟然对投标人的信用要求无底线,与省厅相关文件相悖。 3.本项目所谓的文件依据《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40号)》请招人人公示。
答:本招标项目资质设置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四期(二0二0年二月二十日)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40号)有关要求进行。根据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52号)有关要求执行,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4.问:本项目的招标资格条件及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严重违反了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的规定。 规定第三十二条中明确“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而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为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2、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单体建筑主体结构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且该主体结构须为钢结构,并须由投标人独立完成”,该条件的设置违反福建省《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的规定。 《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中“五、类似业绩的设定条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三)类似业绩指标应为《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特殊性划分标准》中没有的工程特征指标,不得设置。”《特殊性划分标准》对建筑工程工程特征指标规定为:“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而本招标文件对业绩设置额外增加了“主体结构须为钢结构”的特征要求,属于违法设置。 3、本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不符合《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于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44号)中“一、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称“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使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即房建工程类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中应用,市政工程类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中应用。”的规定。 4、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在2019年8月发布了《关于印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在全国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福建省发改委同时也落实了该通知,福建省建设厅也开始开展专项整治线索征集工作,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条件设置违反了多项规定,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纠正。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3点。
5.问:质疑1本项目对投标人资质设置为“投标人须为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其次,本项目不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是否存在有失公平,为央企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量身定制质疑2能否公布用于确定企业资质等级,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数据依据文件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3点。
6.问:我司业绩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上可以查询到验收信息,但是平台上仅标注了总面积、未具体标注单体面积。请问是否可以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子单位验收报告来证明业绩指标符合要求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1点。
7.问:招标文件要求: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主体结构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且该主体结构须为钢结构,并须由投标人独立完成。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为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并合法存续;
致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该业绩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已限制福建省内注册企业均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鉴于本项目前期建设单位召集省内特级企业负责人到场开会的情况,建设主管单位提出该项目“三特”的特点,强烈建议:1、类似业绩更改为“单体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并须由投标人独立完成”,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企业。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3点。
8.问: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7年10月24日发布“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于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44号)规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称“招标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使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即房建工程类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中应用,市政工程类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中应用。
致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单位:本项目属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应当采取房建工程类信用综合评价招标,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应相应修改至符合省厅要求。
答:根据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52号)有关要求执行,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9.问:招标公告“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为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并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40号)”。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施工)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房建项目,为何只允许央企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参与投标,将其他企业排除在外。请招标人明确解释。
答:本招标项目资质、业绩设置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四期(二0二0年二月二十日)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40号)有关要求进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问:“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第5点,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如有)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3分):单体建筑主体结构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且该主体结构须为钢结构。【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39号)】”及“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第7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主体结构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且该主体结构须为钢结构,并须由投标人独立完成。【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40号)】。根据2019日11月11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2号”附件: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要求第五点、“设置的类似业绩指标不得超过两项且指标值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设置的类似业绩面积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请招标人予以修改。
答:本招标项目资质、业绩设置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四期(二0二0年二月二十日)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40号)有关要求进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问: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本项目为福建省福州市内项目,建议本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有效保证参与项目投标的企业在福建省内拥有良好的信用评分。
答:根据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52号)有关要求执行,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12.问: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满足钢结构大于4万平方米以上的钢结构的业绩,但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结构体系显示其他,这样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上的要求。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1点。
13.问:福建省外业绩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因我公司符合的业绩并未被该平台收录,且该平台业绩补录工作已暂停,是否可通过提交业绩材料原件满足此项要求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1点。
14.问:业绩评分中要求类似业绩必须为钢结构,请问4万平以上的轻钢结构业绩是否符合该项要求
答:4万平方米以上的轻钢结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5.问:业绩要求“单体建筑主体结构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能否明确“单体”的具体定义。
答: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以单体建筑面积作为特征指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6.问:本项目仅仅为一个普通装配式钢结构厂房,为何一个区政府会议就能设置如此严苛的要求去排斥省内所有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其间不可告人的意图不言而喻,请广大招标人、主管部门悬崖勒马,迷途知返。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3点。
17.问:请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总平图CAD,以方便各投标人编制承包人实施方案。
答:总平图CAD详见附件。
18.问:1、P52,“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问题:由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已启用新系统,因新旧系统衔接问题导致很多原有项目的相关信息在新系统上显示不全,为了公平起见并且规避排除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取消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查询证明,提供相关业绩纸质证明资料即可。 2、P54,“(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4、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2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问题:由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已启用新系统,因新旧系统衔接问题导致很多原有项目的相关信息在新系统上显示不全,为了公平起见并且规避排除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取消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查询证明,提供相关业绩纸质证明资料即可。 3、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4.1.9条要求,投标人业绩须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的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信息数据能够满足本工程指标要求。 我公司业绩总建筑面积为6万平(由多栋厂房构成),其中一栋单体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为四万多平(可通过业主证明体现);由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填报要求,竣工验收信息中只能查询业绩的总建筑面积,无法体现其中一个单体钢结构工程的建筑面积。 针对上述问题,是否我公司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业主证明(证明其中一个单体钢结构工程的建筑面积在四万平以上)等证明材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截图(含项目总建筑面积)即视为符合资审要求 4、请明确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本》、《专用本》。 ①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是否为《专用本》中内容 ②请明确十二、其他资料中的招标文件《专用本》。 ③请明确商务文件,四、其他资料中的招标文件《专用本》。 ④请明确第3节技术文件中的招标文件《专用本》。 5、我单位为有权颁发职称证的单位,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上能够体现专业的,是否不再提供其毕业证书扫描件 6、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中4.1.9第2(1)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我单位所在地区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名称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且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盖章齐全,是否属于本条所指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封面上和投标函中“__标段”空格处,以及商务文件五、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标段: ”处,是否填写“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施工)” 8、资格文件中无需提交“二、联合体协议”和“五、拟分包企业情况”,资格文件的目录中及格式中未删除“五、拟分包企业情况”,是否由投标人在“五、拟分包企业情况”的所有空格中打斜杠 9、省外企业的授权委托人是否需要在福建省备案 10、二、投标函附录,表格末尾的注中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 是否在二、投标函附录末尾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即视为对此作出响应 11、(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中的最后一栏,是否是对左栏“是否存在招标文件第2章……”的内容的回应 12、榕勘测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资格文件中“八、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格式中,是否不需要上传扫描件 13、资格文件中四、授权委托书,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投标文件时,要求委托代理人签字,如何操作 注中要求委托书由代理人签字后进行扫描并上传,是否与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一同上传扫描件中是否不用加盖投标人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答:关于1.2.3点提问回复详见本答疑纪要第1点。
4.①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详见专用本附件 3-1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②十二、其他资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本》;③商务文件四、其他资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本》;④技术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本》第3章的要求和《通用本》第 8 章第 3 节规定的格式编制技术文件。
5.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6.所在地区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名称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且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盖章齐全,属于本条所指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封面上和投标函中“__标段”空格处,以及商务文件五、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标段: ”处,是填写“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施工)”
8.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资格文件说明“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其中:“二、联合体协议书”、“五、拟分包企业情况”无需提交;”修改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其中:“二、联合体协议书”无需提交;”《五、拟分包企业情况》所有空格由投标人自行按照招标文件填写。
9.不需要备案。10.二、投标函附录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及签章。
11.是。12.投标时无需提供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3.在软件对应位置盖人员电子章即可。
19.问:在榕勘测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资格文件无“十三、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十五、不拖欠农名工工资的承诺书”三项内容,请问投标人如何进行承诺
答:在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十二其他资料中有“十三、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承诺书”~“十五、不拖欠农名工工资的承诺书”三项内容的格式;具体操作可登录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下载电子标书制作软件V3.0用户手册或联系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福州市勘测院咨询。(联系电话****-********)
20.问:1.投标报价编制是否直接采用招标人发出的CXJZ软件进行编制, 无需重新导入招标人发出的XML格式后编辑。 2.招标清单中有部分既无工程量,也无控制价的清单项是否不用填报单价,但是递交的标书中也要原样保留,不能删除 3.该项目未见到主要项目及主要材料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控制价85%的要求,是否可理解为该项目对次不作要求 4.提交的PDF格式的投标清单是否直接从计价软件导出即可,无需盖章再扫描 5. 招标文件中第6.1.7 “所填报的工程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为废标,应当注意那些事项,未见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
答:关于第1、4点可登录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下载电子标书制作软件V3.0用户手册或联系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福州市勘测院咨询(联系电话****-********)。2.编制投标文件时要原样保留,不能删除。3.按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5.详见招标控制价及清单。
21.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总工期为817天,其中1、2#楼要求360天完成竣工验收,招标范围为金山橘园工业园项目A施工,含1、2、3#楼、地下室等全部施工内容。 问题:1、2#楼提前竣工验收如何申请办理竣工备案
答:按相关规定办理竣工备案。
22.问: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附表13.4.1中对企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主体结构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且该主体结构须为钢结构,并须由投标人独立完成。且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表第7项4.1.9.要求: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请问:我公司使用的业绩已满足数据要求,但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外铁路动车所动车检查库工程业绩,因此没有录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但可提供业绩纸质证明文件扫描件,该业绩是否可作为投标业绩并被认可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表第5项3.5/8.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3分):单体建筑主体结构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且该主体结构须为钢结构。 请问:我公司使用的项目负责人有符合要求的业绩,但业绩的施工单位为本集团下属子公司,该工程因业主原因未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但是可以提供本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扫描件,该业绩是否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加分业绩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1点。
23.问:“①投标人须为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并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39号)”
项目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项目,为何只允许央企或其全资子公司参与投标请招标人具体说明。
答:本招标项目资质设置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四期(二0二0年二月二十日)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40号)有关要求进行,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4.问:1.本次投标提供的人员资料,是否仅提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即可 2、在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第9(1)条,应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本招标项目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我公司已备案企业信息,但用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信息,无法备入。 根据《关于做好建筑 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7]51号)通知,省内建筑业企业和省外入闽建筑业企业,暂时停止在福建省建筑业管理系统和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上填报统计数据。 若我公司中标,用于本次投标的人员是否暂不用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中备案
答:1.投标时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2.相关人员信息为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注册建造师等级及专业、注册编号、注册证书编号以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姓名、职称编号、职称专业(如有)、职称类型。中标后应按有关规定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5.问:金山橘园工业园区:1、桩基、土方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招标文件中1#、2#楼36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但总工期817日历天,是否合理3、总工期817日历天是否为全项目竣工备案时间。4、本工暂定开工时间是什么时候5、总工期817日历天是否含桩基、土方开挖时间
答:1、桩基、土方已含在本次招标范围。2、合理。3、是。4、待确定施工单位后即准备开工手续,手续到位后马上进场。5、总工期817日历天已含桩基、土方开挖时间。
26.问:该项目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对字体及格式是否有明确要求,如有请明确。
答: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
27.问:1、2020年2月24日仓山区政府电话邀请省内特级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推介会,希望省内特级企业高度重视并积极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但2月27日,本项目发布的招标公告第3.7条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并合法存续;”本条规定限定了潜在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剥夺了省内企业参与项目投标的机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的规定,请招标人予以更正。 2、本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费用约61851.58万元,建设地点处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招标文件应当采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修订版)》,且应当按规定采用A类评标办法,即执行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规定。而招标公告3.4条规定“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违反了福建省招投标的相关规定。请招标人修改招标公告3.4条款内容,在本招标项目中应用福建省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主体结构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且该主体结构须为钢结构,并须由投标人独立完成。”违反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颂布的《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规定。闽建筑[2017]39号文之附件“特殊性规定划分标准(试行)”中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的工程特征指标只有“高度、跨度、单体建筑面积、地下建筑层数、装配式混凝土工程”等特征指标,并无“结构质式”特征指标。本项目只能设定为“单体建筑主体结构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而不能再设定“主体结构须为钢结构”,如此设定不符合特殊性划分标准,请招标人予以更正。
答:关于第1、3点本招标项目资质、业绩设置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四期(二0二0年二月二十日)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40号)有关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52号)有关要求执行,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8.问:1、在榕勘测标书制作软件中,八、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格式中,是否直接填写即可,不需要另行上传扫描件 2、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3.5/8.3项,“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竣工验收信息中是否需要标明项目负责人由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改版,平台的竣工验收信息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是否由平台中查询业绩的“工程基本信息”或“施工许可”中的项目负责人信息为准
答:1.《八、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直接填写即可,无需另行上传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9.问:1、使用榕勘测标书制作软件时,软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盖章处(封面、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是否应先填入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再加盖个人电子印章 2、十、“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末尾注第3条,“上表中的项目编号、竣工备案编号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记录的该项目的项目编号、竣工备案编号。” 疑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记录的该项目竣工备案编号分为“省级竣工备案编号”和“竣工验收备案编号”两个,以哪个为准
答:1.在软件对应位置盖人员电子章即可。2.以竣工验收备案编号为准。
30.问:1.为核算本项目施工时临时用水、用电是否能满足施工要求,请明确临时用水接驳点位置、管径和临电接驳位置、容量。 2.现场踏勘发现场地红线内存在部分树木、停车场、消防站、水箱及水泵房等,请明确红线内未拆除建、构筑物的拆除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如不是可否明确其拆除时间 3.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场地较为狭小,业主方是否有场地提供作为总承包单位办公及生活区临建的场地 4.是否可以提供CAD版总平面图和地勘报告,便于编制技术文件相关章节内容 5.招标文件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第五条第7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明确本项目施工塔吊数量为3部,考虑现场两栋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为30-40M,结合清单给出的塔吊型号3部施工塔吊覆盖范围无法满足4栋建筑现场施工需求,技术文件编制时可否按照实际情况布置施工塔吊数量,并按实际数量计取相关费用 6.招标文件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第五条第7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明确要求配置静压桩机1台,考虑本项目管桩施工数量约3.8万米且施工工期较为紧张为,加快1#、2#楼整体进度,技术文件编制时可否按照实际情况布置静压桩机数量,并按实际数量计取相关费用 7.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条要求1#楼、2#楼应在36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工期非常紧张,是否可适当延长1#楼、2#楼施工工期 8.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条要求1#楼、2#楼应在36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而总工期为817日历天,请明确3#楼是在1#、2#楼施工完成后组织施工,还是1#、2#、3#楼同步组织施工 9.本工程结构设计总说明中未见关于钢管混凝土的相关设计技术要求,请明确钢管柱是否需采用自密实混凝土 10.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3节技术文件未提供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是否参照商务文件封面格式去掉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即可 11.招标文件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5.8条中本工程无基坑支护拆除,项目基坑支护设计为拉森钢板桩支护体系,请明确型钢拔除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12.招标图纸结构PDF第55页,图名:支撑节点大样图二中要求耗能段不能贴焊补强板不能开洞,是否认为不能在耗能段有接口,即钢柱靠近耗能段不能有牛腿 13.招标图纸结构PDF第304页,图名:钢结构施工图设计统一说明要求采用Q345B钢材,目前国内低合金高强度用钢板规范变为使用Q355,图纸钢材材质要求是否需要变更请予以明确 14.招标图纸结构PDF第304页,图名:钢结构施工图设计统一说明中请详细明确各部位焊缝的探伤等级(哪些焊缝为一级探伤、哪些焊缝为二级探伤),以及如柱对接焊缝、柱梁对接焊缝等焊缝的检测焊缝宽度为多少mm 15.招标图纸结构PDF第304页,图名:钢结构施工图设计统一说明未明确楼板防火时效,请明确楼板是否需做防火,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可否认为对于楼梯的防火涂料采用薄型涂料、柱梁斜撑防火涂料均采用厚型涂料; 16.招标图纸结构PDF第9页,图名:柱脚锚栓定位图中未注明地下室钢柱规格,根据柱大样有ZJ1、ZJ2、ZJ2a、ZJ3、ZJ4、ZJ5、ZJ5a六种型钢柱,请详细列出对应钢柱的尺寸规格。 17.因钢结构量体较大,建议增加部分材料预付款 18.因付款至97%财审时间较长,80%-97%此付款节点承包单位资金压力较大,招标文件P138页:“承包人在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验收付款申请单。发包人在 收到工程竣工验收付款申请单并审核无误后,签发工程竣工验收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日始14 天内 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验收付款。本次付款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建议提高至90%
答:1、临时用电在红线内设置一台800KVA容量变压器。临时用水距离建筑红线10米左右,管径约为DN50。2、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开工前拆除完毕。3、有。4、CAD版总平面图和地勘报告详见附件。5.1#2#塔吊位置按放置中庭处考虑,满足施工要求,本工程为3栋楼,F楼不在本次招标范围。6、投标时投标人投标报价自行考虑。7、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8、1#、2#、3#楼同步组织施工。9、不需要采用自密实混凝土。 10、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11.型钢拔除在本次招标范围内。12.在耗能段上不能有钢梁连接。钢柱靠近耗能段可以设置牛腿。13. 由于设计规范还未更新钢材材质要求,故设计文件仍按Q345B.根据GB/T1591-2018附录A对照表,Q345B等同于Q355(AR), 14.见钢结构施工图设计统一说明第2.5,2.6,2.7条说明.15.楼板耐火极限详钢结构施工图设计统一说明第5条。柱、斜撑可采用厚型涂料,其余采用薄型。16、具体详见图纸。17、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18.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1.问:1.为了能更好的相应招标文件要求,请提供相关地勘资料。2.可否说明现场临时用电接驳位置及容量大小、临时用水接驳位置及管径大小。3.红线外是否有空地提供作为生活区临时用地。4.桩基工程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1.地勘报告详见附件。2.详见本答疑纪要第30点。3.红线内提供生活区临时用地。4.桩基工程已含在本次招标范围。
32.问: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各地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部分企业单位延迟复工,同时受人员隔离、城市封锁、公共交通暂停运营等一系列影响,造成项目投标时的市场询价存在较大困难,为更好参与本项目投标,请明确本项目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推迟 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需应用BIM技术的相关措施,在投标文件中需体现BIM技术应用的项目整体模型、场地布局模型、关键节点模型、重点难点工艺动态模拟等有关具体内容 ,现招标文件所给图纸为TZP版本,我司在投标建模中需招标图纸原始CAD图纸信息资料,请问业主可否提供CAD版本图纸以便我司BIM建模使用。 3、为方便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请问本项目是否有明确开竣工日期 4、招标文件要求总工期817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工期要求为1#、2#楼在36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请问此竣工验收是否指包含主体、装饰装修及安装等工程在内的全部施工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5、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文件投标格式为暗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请问是否对排版格式有另行要求例如:字体、字号、行距、页边距、纸张大小等等。 6、请问招标文件58页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中,施工组织设计完整性评分项是否指具有打分项内容的完整性 7、从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的图纸打包查看工具打开后显示脚本错误,无法显示图纸,请问如何解决 8、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中有部分清单无工程量,此部分清单投标时是否不需要套取定额 9、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不可竞争费费率是否以XML格式招标清单中给定的数据为准 10、招标文件商务文件格式五、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中无具体内容,本次投标是否不需要提供此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中无相关格式要求表 11、招标文件(三)参考品牌的说明要求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请问品牌在投标文件中如何体现
答: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若有改变将另行通知。
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应用BIM技术的相关措施等有关具体内容 ,不提供CAD图纸。3.详见本答疑纪要第25点。4.是。5.技术文件页数不超过100页,含封面、目录。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 6.是的。施工组织设计完整性应对技术评分中各评审子项目进行概括性说明即可。 7.可登录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下载电子标书制作软件V3.0用户手册或联系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福州市勘测院咨询(****-********)。8.部分清单无工程量,此部分清单投标时不需要套取定额。9.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及清单为准。10.在招标控制价excel版本中有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11.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投标时可明确品牌,格式自拟。
33.问:2020年2月24日仓山区政府电话邀请省内特级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推介会,希望省内特级企业高度重视并积极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但2月27日,本项目发布的招标公告第3.7条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并合法存续;”本条规定限定了潜在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剥夺了省内企业参与项目投标的机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的规定,请招标人予以更正。
一边是政府邀请省内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推介会,一边招标人又设置限制条件排斥省内地方企业参与投标,此举令人难以理解
答:本招标项目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四期(二0二0年二月二十日)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40号)有关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4.问:1、2020年2月24日仓山区政府电话邀请省内特级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推介会,希望省内特级企业高度重视并积极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但2月27日,本项目发布的招标公告第3.7条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并合法存续;”本条规定限定了潜在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剥夺了省内企业参与项目投标的机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的规定,请招标人予以更正。
答:本招标项目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四期(二0二0年二月二十日)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40号)有关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5.问:一、招标公告: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为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并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正)第三十二条规定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36 号)中的第八条规定,本招标工公告3.7其他资格要求第①条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须删除!具体条例内容详细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修正)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36 号)第八条:“(八)建立统一开放市场。打破区域市场准入壁垒,取消各地区、各行业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对建筑业企业设置的准入条件和排斥、限制条款;严禁擅自设立或变相设立审批、备案事项,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 二、招标公告: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主体结构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且该主体结构须为钢结构,并须由投标人独立完成。 根据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内容第四项:“四、采用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工程,存在专业工程有特殊功能需求的,招标人不得对该专业工程提出类似业绩要求,......”且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设置工程业绩标准仅为“高度、跨度、单体建筑面积、地下室层数、装配式建筑的单体建筑面积”(具体工程特征指标详附表)。而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中的3.5对投标人类似业绩设置为:“主体结构须为钢结构......”不符合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要求。 建议该条款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主体结构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须由投标人独立完成。” 附表: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 承包方式 工程类别 工程特征指标 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 高度100米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12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单跨跨度39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地下三层及以上的大型地下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的地下室工程) 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单独立项的专业工程、以暂估价形式包含在工程总承包或者施工总承包范围内且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专业工程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以上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 消防设施工程 单体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或单体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工程 钢结构工程 短向跨度(或直径)90米以上的网壳、网架结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单体公共建筑装修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 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 注:本标准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公共建筑涵盖范围,依据《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答:本招标项目资质、业绩设置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四期(二0二0年二月二十日)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0CJ040号)有关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6.问: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属于省外的是否可由投标人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后,不需要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因项目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平台中无项目竣工验收信息)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1点
37.问:一、招标文件中疑问: 1、招文中未明确具体开始时间,是否有暂定的开工时间。 2、可否提供临水临电的接驳位置。 3、根据招文要求,技术标文件限制在100页,100页是否包含封面及目录,且可否部分使用A3页面。 4、招文未提供项目地质勘察报告,请予以提供,以便了解项目土层情况,分析预应力管桩及土方开挖施工效率。 5、土建部分共性说明:40、外围铝单板造型及天棚铝单板暂按本次清单数量及单价考虑,具体详后期深化图,结算是数量及单价按实调整;48、铝方通、大铝合金窗及幕墙工程暂按本次清单数量及单价考虑,具体详后期深化图,结算时数量及单价按实调整。报价时是否按控制综合单价报价,不可调整。其他部分是否有类似情况,是否可具体明确至哪个分部分项或者清单子目报价按照控制价报送。 6、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6条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 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 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 因疫情原因,各地区2020年2月份社保暂缓缴纳,2月份社保未缴纳的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是否可以往前推一个月,即“以1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 ” 二、招标图纸中疑问 1.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十六、消防设计“钢结构所有的钢构件均满涂3mm厚的水性超薄型(CB)防火涂料(膨胀型),经过防火涂层处理后耐火等级不低于一级1.5h的处理”;钢结构设计说明中,本工程柱、支撑耐火极限为3小时,梁耐火极限为2小时,楼板楼梯耐火极限为1.5小时。按照《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第2.0.4(二)及《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程》(CECS200:2006)第9.1.3条,本工程所有钢结构构件需采用厚涂型(膨胀型)防火涂料;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七、(一)土建部分:本次钢柱暂按厚型,其他按超薄型计取。请明确本工程钢结构防火涂料是否均按厚涂型防火涂料施工。 2、结构图中说明钢结构焊接应按《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然而此规程已经废止,焊评是否参照GB50661-2011 3、结构图1#A楼标高76m梁平面图中,平面图上标注的GL-0钢梁缺失截面大小说明,请明确。 4、钢结构涂装问题: ①钢结构防腐涂装为底漆、中间漆、面漆,钢结构尚需做防火涂装,涂装间的施工顺序 ②防腐层与防火层是否需要做封闭层 ③是否需要批刮腻子等装饰层?
答:一、1.详见本答疑纪要第25点。2. 详见本答疑纪要第30点。3.技术文件页数不超过100页,含封面、目录。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 4.CAD版总平面图和地勘报告详见附件。5.根据深化图纸,数量、单价按实调整;铝方通、大铝合金窗及幕墙工程参考投标报价,材料单价和数量根据深化图纸。6.详见补充通知第4点。
二、1、本次钢柱暂按厚型,其他按超薄型计取;2、参照GB50661-2011。3、GL-2 4、顺序为底漆、中间漆、防火涂装、面漆;防腐层与防火层不需要封闭层;不需要批刮腻子等装饰层。
38.问:1、问:场地中现有较多树木,绿化迁移是由专业园林部门负责还是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问:场地中有较大面积的混凝土地坪和较多地下混凝土基础等,该部分拆除是否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3、问:现场主干道一侧现有消防管道需要拆除还是进行保护 4、问:现场主干道一侧现有电缆沟内有使用中的电缆线路,需要迁移还是进行保护 5、问:现场场地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中的土方,是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置还是由建设单位指定位置存放 6、问:技术标格式、字体是否有具体要求 7、问:是否能提供生活大临场地具体位置 8、问:能否提供临时水电接入点 9、问:因本项目须提供技术标,故是否能提供CAD版图纸及CAD版本的总平图
答:1、场地中的树木,绿化迁移是由专业园林部门负责,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2、场地中的混凝土地坪和地下混凝土基础等拆除工作不包含在本次报价中。3、现场主干道一侧现有消防管道需要拆除。4、现场主干道一侧现有电缆沟内有使用中的电缆线路,需要迁移。5、现场场地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中的土方由建设单位指定位置存放。6、技术文件页数不超过100页,含封面、目录。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7、详见本答疑纪要第30点。8、详见本答疑纪要第30点。9、详见附件。
39.问:一、通用疑问 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计划工期:总工期为817日历天, 而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1#楼,2#楼应在36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此条是否有误; 2.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4.4条进度款审核及支付:每月的进度按80%支付,而竣工验收款也支付至80%,是否有误,如无误,申请将竣工验收款调整至85%; 3.招标文件中未提供地勘报告,请提供; 4.招标文件中未说明本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目前的地面情况,从图纸上看用地上还存在原有建筑,请予以明确,另外建筑F本次是否同步建设或何时启动建设; 5.施工厂区内是否可以建设生活临建,业主是否可以在附近提供建设生活临建场地; 二、图纸及清单疑问 给排水及暖通部分 1. 2号楼上部主体部分给水系统成品水表箱的型号规格在图纸上未见到; 2. 2号楼上部主体部分给水系统清单项第2420项给排水附(配)件具体的材料名称和规格未体现,在图纸中也未看到; 3. 2号楼上部主体部分排水系统清单项第2440项的4只套管具体的材料名称和规格未体现,在图纸中也未看到; 4. 2号楼上部主体部分地上送排风系统清单项第2506和2507项6只铝及铝合金风口、散流器具体的材料名称和规格未体现,在图纸中也未看到; 5. 2号楼上部主体部分消防栓系统清单项第2623项6只套管具体的材料名称和规格未体现,在图纸中也未看到; 6. 3号楼上部主体部分排水系统清单项第3259项18.3米塑料管具体的材料名称和规格未体现,在图纸中也未看到此部分工作量; 7. 3号楼上部主体部分排水系统清单项第3266、3267项3只套管具体的材料名称和规格未体现,在图纸中也未看到此部分工作量; 8. 3号楼上部主体部分排水系统清单项第3271项一组给、排水附件的材料名称和规格未体现,在图纸中也未看到此部分工作量; 9. 3号楼上部主体部分雨水系统清单项第3280项67.51米塑料管的是否是PVC-U硬聚氯乙烯雨水管De75的管道,请确认; 10. 3号楼上部主体部分雨水系统清单项第3283和3285项16只套管具体的材料名称和规格未体现,在图纸中也未看到此部分工作量; 11. 3号楼上部主体部分雨水系统清单项第3287和3288项12组只给、排水附(配)件具体的材料名称和规格未体现,在图纸中也未看到此部分工作量; 12. 3号楼上部主体部分消防栓系统清单项3340项2只焊接法兰阀门是否是DN150常开明杆球墨闸阀,请确认; 电气部分 1. 电气图中没有总图部分,比如各楼之间消防信号联络电缆、路灯以及各类预留套管等是否不再此次招标范围; 2. 清单说明中综合布线系统、安防监控系统、五方对讲系统、远传抄表系统均是只计桥架安装,管线设备均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其中只有安防监控管线及设备在平面图中已明确画出,请确以上几个系统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 3. 超过60米的建筑,最上面20米要求防侧雷击措施,一般是均压环防侧雷,清单中也提及了说是之后按实际发生计。图中只在通用设计说明说了一下,防雷接地图纸中未明确,是否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答:一、通用疑问 1.无误,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2.按招标文件规定。3.地勘报告详见附件。4.本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不存在建筑物。建筑F不在本次招标范围。5。施工厂区内可以建设生活临建。
二、图纸及清单疑问 给排水及暖通部分:1.此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水表箱,图纸上有此部分内容。2.此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冲洗龙头,图纸上有此部分内容。3.此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刚性防水套管DN100制作与安装,图纸上有此部分内容4.此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FK-2单层百叶风口500×500,图纸上有此部分内容。5.此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穿楼板钢套管DN125制作与安装(含预留空洞)图纸上有此部分内容。6.此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聚丙烯(HJPP-LX)加强型螺旋静单排水管(橡胶圈密封连接) De160,图纸上有此部分内容。7.3266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穿楼板钢套管DN80制作与安装(含预留孔洞),图纸上有此部分内容;3266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穿楼板钢套管DN50制作与安装(含预留孔洞),图纸上有此部分内容。8.此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地漏DN80(含预留孔洞及堵洞)),图纸上有此部分内容。9.此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PVC-U硬聚氯乙烯雨水管DN75。10.3283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穿楼板钢套管DN80制作与安装(含预留孔洞),图纸上有此部分内容;3285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刚性防水套管DN80制作与安装,图纸上有此部分内容。11.3287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侧排地漏De75(含预留孔洞及堵洞)),图纸上有此部分内容;3288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地漏De75(含预留孔洞及堵洞),图纸上有此部分内容。12.此项材料名称和规格为常开明杆球墨闸阀DN150(含法兰)。
电气部分:1.消防信号联络电缆、各类预留套管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路灯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2.远传抄表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综合布线系统仅计桥架,安防监控系统、五方对讲系统仅计桥架、预埋管盒。3.防雷接地工程中60米以上利用结构梁主筋作均压环的在本次招标控制价中已计取;60米以上的钢铝窗、幕墙、设备等构件防侧击接地未计,结算时如有发生按实计取。
40、问:1.场地中现有较多树木,绿化迁移是否由承包人负责 2、问:场地中现有较大面积的混凝土地坪和地下混凝土基础等,该部分拆除及清障内容是否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3、问:主干道一侧现有消防管道是否可拆除,或需保护请明确责任单位 4、问:主干道一侧现有电缆沟,内有使用中的电缆线路,需迁移还是保护请明确责任单位 5、问:现场地内建筑垃圾和土方,是否由施工单位自行处置 6、问:技术标格式、字体是否有具体要求 7、问:是否能提供生活大临场地具体位置 8、问:能否能提供临水临电接入点位置 9、问:是否能提供CAD版图纸、尤其是技术标编制所需总平图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38点。
41、问:新增疑义 在金山橘园工业园项目A图纸中(图名:钢结构施工图设计统一说明),第三项设计要求,第一条钢材中,钢管混凝土柱的钢管,材质要求为Q345GJ钢,其质量等级为B级,而在1#A楼、1#B楼,2#C楼、2#D楼中楼层柱材质均为Q345B号钢,请明确具体材质要求。
答:统一为Q345B钢。
42、问:本项目履约担保期限:担保有效期自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日止。项目都已经竣工验收了,为什么还要履约担保,建议修改为担保有效期自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止。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二、补充通知:
1.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是指以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2.根据《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2020〕1号)规定,因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适用,会出现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该情形不属于伪造篡改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可在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及其它行业管理备案等活动中正常使用。
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1号及银发[2019]41号文,自2019年2月25日起全国范围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投标人若无法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资料。
4.因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和企业暂缓或减免缴纳2020年2月份社保,若投标人技术负责人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的,可根据自身企业情况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将始点为2020年2月份或2020年1月份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
备注:
1、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0日
2020-03-26
在第二开标室
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金山橘园工业园区项目A(施工)
福州市仓山区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K = 9.72%C = 0.40
序号 | 投标企业 | 项目经理 | 证书编号 | 保证金(元) | 报价(元) | 工期(天) | 质量目标 | 报价得分 | 技术得分 | 信用得分 | 其它因素得分 | 总得分 |
---|---|---|---|---|---|---|---|---|---|---|---|---|
1 |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方含友、沪131*****0391 | - | 500000 | 495,768,132.0000 | 817 |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 | 80.12 | 8.02 | 0 | 3 | 91.14 |
2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 刁腾达 沪131*****1588 | - | 500000 | 491,981,290.0000 | 817 |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 | - | - | - | - | - |
3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王志林、皖134*****1601(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 500000 | 493,766,885.0000 | 817 |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 | 82.57 | 8 | 0 | 3 | 93.57 |
4 |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 罗放 沪131*****6042 | - | 500000 | 492,035,325.0000 | 817 |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 | 84.69 | 8.31 | 0 | 3 | 96 |
5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孔阳 湘143*****4720 | - | 500000 | 493,658,667.0000 | 817 | 合格 | - | - | - | - | - |
6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张海军(43011119811115213X) | - | 500000 | 491,710,771.0000 | 817 | 合格 | 85.09 | 8.19 | 0 | 3 | 96.28 |
7 |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王永年,粤144151531014 | - | 500000 | 489,816,932.0000 | 817 |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 | 86.8 | 8.31 | 0 | 3 | 98.11 |
8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涂建永、豫141060802533 | - | 500000 | 494,253,866.0000 | 817 |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81.97 | 8.05 | 0 | 3 | 93.02 |
9 | 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王玉成,渝150060801754 | - | 500000 | 493,490,424.0000 | 817 |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 | 82.91 | 8.01 | 0 | 3 | 93.92 |
10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叶磊、鄂142050802423 | - | 500000 | 494,253,962.0000 | 817 |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 | 81.97 | 7.96 | 0 | 3 | 92.93 |
11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张嘉、粤144141528835 | - | 500000 | 492,251,835.0000 | 817 |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 | 84.42 | 8.11 | 0 | 3 | 95.53 |
12 |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马天晴、京111090914585 | - | 500000.00 | 490,845,002.0000 | 817 | 合格 | 86.15 | 8.06 | 0 | 3 | 97.21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开标异常情况说明 | 备注 |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废标依据 | 废标理由 | 备注 |
---|---|---|---|---|
1 |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 | 未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并合法存续;存在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 未提供资料证明其企业为在国内依法注册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或其特级全资子公司,并合法存续的。 | - |
2 |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规定的要求; | 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不到本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 - |
2020-03-27
至2020-03-30
福州市仓山区土地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仓山区三高路鑫高新苑 1# 楼
350007
,联系电话:0591-63216682
,联系人:陈工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园3号楼二层
350012
,联系电话:陈工
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 1 号美墩苑 3# 楼 9 层
2020 年3月27日
标签: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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