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所质量检验仪器及设备中标结果
食品药品检验所质量检验仪器及设备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质量检验仪器及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SYX11Z-1017
批准文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1]3638/3640号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招标代理:呼和浩特市亿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5日9:30时
公告时间: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1月21日
设备名称 | 成交单位 | 成交金额(万元) |
匀浆仪 | 呼和浩特市惠尔达科学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23.232 |
色谱柱等 | 长春浩天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 28.0384 |
气相色谱仪 | 北京超越未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2.8 |
电位滴定仪等 | 呼和浩特市惠尔达科学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35.98 |
备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
专家名单 | 赵建平 苏秀兰 | |
采购人代表 | 刘文茹 | |
监督人员 | 李树琪 |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亿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呼和浩特市亿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呼和浩特市亿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2、质疑及投诉电话:
2.1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2.2呼和浩特市亿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3.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3.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3.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3.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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