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院区病理科通风设备、空气处理系统项目的补充公告

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院区病理科通风设备、空气处理系统项目的补充公告


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院区病理科通风设备、空气处理系统项目的补充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中心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妇女儿童院区病理科通风设备、空气处理系统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JHHX2019-HW12272-ZFCG116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补充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27日

七.补充事项: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邮寄快递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邮寄快递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但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于2020年4月12日17时前寄达。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2.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可于2020年4月12日17时前可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现场接收人:郑晓春,联系电话:189*****567

(邮寄和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方式的外包装袋外观需标明“金华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院区病理科通风设备、空气处理系统项目投标”,不得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或标志。)

3.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于2020年4月13日9:00-9:3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当天如疫情防控未结束无法正常进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及时与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联系递交投标文件事宜(联系人:郑晓春,联系电话:189*****567)。限各投标单位各一位人员进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

★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4. 取消原招标文件中所有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的材料,均以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取消原招标文件中演示样品,均以投标文件中承诺为准。

5.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信息后建立钉钉群并开启群视频直播(视频发起人为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郑晓春,钉钉号189*****567),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现场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开启前的密封情况并进行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提出疑问或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给予现场回复。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华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晓春 电话:****-******** ********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处理系统 通风设备 病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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