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网络安全中标结果
妇幼保健院网络安全中标结果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惠安县妇幼保健院
乙方:泉州市联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21]CXS[GK]*******的惠安县妇幼保健院网络安全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履约保证金、附件一、附件二。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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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20204 | 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 安全集成实施服务 | 1 | 批 | 国内 | 565030 | 565030 | 深信服 | BVT-1000-A620等 | 无 | ||||
合计: | 56503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伍仟零叁拾元整(¥56503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22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相关附件。 5.2符合货物提交的质量保证,具体如下: (1)乙方对该系统的安装:符合《招标文件》中相关标准的要求,按采购清单依次说明该系统型号、功能、运行条件等内容。对于系统运行和安装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文本资料:详细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相关技术资料;安装完毕后立即进行的验收试验程序说明;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 (3)仪器或软件质量:乙方保证本次所投标的产品均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招标文件的规定。 验收程序:设备验收分出厂检验、货到初步验收、正式验收三个阶段。 (1)出厂检验:中标人应督促制造商在设备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设备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 (2)货到初步验收: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由采购人、中标人共同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 (3)设备正式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设备能正常运行后,由采购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验收费用: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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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货物验收合格,试用3个月后未出现质量及相关技术问题时,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总金额的10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8.1乙方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约5%的履约保证金即人民币贰万捌仟贰佰伍拾壹元整(小写¥28251.00元),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若无违约时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8.2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9、合同有效期
9.1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不可抗力除外),且未经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 10.2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但是,延期服务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5%。 10.3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內付清。 10.4合同生效后,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金。 10.5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1)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2)不能按期交货或交付使用的,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给甲方; (3)不能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 (4)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 (5)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6)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10.6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 10.7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安装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仪器及软件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乙双方所在地均可。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保期:乙方对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伍年的免费质保及软件升级服务,包含保修期内的硬件免费保修及替换用机的服务,软件系统的升级、安全规则库的升级及补丁升级。14.2质保服务提供终身工程师免费上门进行技术服务、远程服务、7*24小时400在线咨询服务、每季度定期巡检服务、安装调试服务、运维培训服务等。14.3质保期满后,硬件产品质保升级和软件升级每年按总价不超过8%计算。14.4在免费保修期内如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产品不能正常使用,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所产生的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惠安县妇幼保健院 | 乙方: | 泉州市联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南路22号 | 住所: | 泉州市鲤城区九一街16号益华商厦5楼519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振双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曾琦航 | |
联系方法: | 150*****539 | 联系方法: | 189*****79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泉州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1 |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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