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建设体育馆游泳池设备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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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建省益之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XRD[GK]*******-1的闽侯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体育馆游泳池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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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033606游泳设备闽侯职专游泳池设备1国内716600716600详见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
11-2A033606游泳设备游泳设备基础设施1国内7060070600详见投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7872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7872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

4.3交付条件: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投标文件附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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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95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1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25余款5%待质保期满3年后壹周内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长期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因我司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我司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我司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我司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我司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货并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因我司的原因不能按时交货,工期每延误一日即扣除中标金额的1%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10.3、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我司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我司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我司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我司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4、因我司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我司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5、投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0.6、我司提供的的货品必须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号)执行,在保质期内对产品的内在质量承担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闽侯县职业中专学校乙方:福建省益之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58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猫岭路9号C区厂房10#厂房4层10A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李森果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王平139*****430
联系方法:135*****77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前支行
账号:账号:****************75

签订地点:福州市闽侯县



签订日期:2020年03月31日

标签: 游泳池设备 体育馆 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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