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地理国情监测内外业一体化生产及成果检查软件中标结果
基础地理国情监测内外业一体化生产及成果检查软件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测绘院
乙方:自然资源部第三航测遥感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ZY[GK]*******的基础地理国情监测内外业一体化生产及成果检查软件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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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 | 行业应用软件 | 基础地理国情监测内外业一体化生产及成果检查软件 | 1 | 套 | 国内 | 500000 | 500000 | 自然资源部第三航测遥感院 | 地理国情监测内外业一体化处理及质量检查系统V2020 | 无 | ||||
合计: | 50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50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5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采购数量:20个。5.2地理国情监测内业处理、外业调绘及质量检查系统功能组成地理国情监测内业处理、外业调绘及质量检查系统要求提供集地理国情监测内业数据编辑处理、外业调绘、成果整理及质量检查等功能为一体的地理国情监测一体化解决方案。(一)内业数据处理系统:(1)地理国情监测基本模块地理国情监测模块需要包括系统设置、平板数据处理、样本数据处理、数据处理和外业调绘地表覆盖编辑等五大类,实现数据打开、数据设置、编辑设置、自动备份设置、底图数据制作、影像实例裁切、样本数据整理、编辑图幅选择、属性字段添加、面裁切、面合并、自动构面、面赋属性等功能。(2)地理国情数据编辑模块地理国情数据编辑需要实现对地理国情监测要素数据的编辑功能,主要包含改变线方向、作平行线、曲线编辑、画线打断、融合、旋转、对象间拓扑、特征匹配、实交断线、线实交、对象简单化、拓扑编辑、要素分类等工具。(3)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整理模块地理国情监测成果整理需要实现成果整理和样本查看与统计两大功能,主要包含数据升级、数据融合、接边融合、删除重复点、根据境界提取数据、投影转换、定义投影、样本查看、样本统计等工具。(4)地理国情监测及其辅助工具模块地理国情监测及其辅助工具集需要针对地理国情监测而研发的一系列辅助工具集合,作为常规功能模块的补充,主要包含分区数据创建、不分区数据创建、根据本底数据赋默认值、增量提取、接边、监测图层生成、图层按数据集整理、根据境界提取调绘数据、根据图号提取调绘成果、核查外业照片与影像实例、SMPPDATA整理、根据镶嵌线读取影像时间、XML投影文件生成和TFW处理、矢量整理经纬度并改照片名 称、修改拍照时间、由SMPPDATA绘制小影像视野范围等工具。(二)外业调绘系统:(1)数据操作需要实现外业调绘数据的加载显示,包括影像数据、矢量数据、样本数据等的加载与显示,同时,实现对要素图层的可见性进行设置,方便在外业对数据进行查看。(2)外业调绘外业调绘需要实现外业数据的采集功能,包括点、线、面、样本等数据的采集,以及对采集数据的节点和属性编辑功能,实现地理国情监测野外调绘功能。(3)其他工具需要实现地图放大、缩小、漫游等操作,同时还支持GPS定位、GPS点位采集、GPS轨迹显示和删除轨迹点等功能。(4)辅助功能辅助功能需要辅助外业调绘,包括在地图没有处于锁定的状态下,可以任意进行地图的放大与缩小,同时提供基本的量测功能,任意选择一 线状地物,在地图上画,右上角就实时显示出长度,选择任意一面状地物,在地图上画,右上角实时显示面积信息。(三)质量检查系统:质量检查在数据质量要求的基础上,定制化的建立一套福建省地理国情监测质量检查方案,依据质量检查方案,选定该方案的检查模型,实现批处理检查文件或目录下的数据,检查结果以点、线、面、属性表格记录错误信息,每条错误信息均包含检查规则、错误描述、错误对象、错误关系对象等信息。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①乙方提供产品必须为全新原装产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资料等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应标准。②乙方需承担供货时产品质量抽样检测的相关费用以及项目验收时发生的一切费用;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③由采购人组织对乙方完成的项目成果进行验收。项目成果完全符合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向乙方出具验收证明。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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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正式发票,中标人供货完成、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10、违约责任
10.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在签定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纠纷、安全事故、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按现行有关行政规章、法律法规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依法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交付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成果并完成安装、调试达到可以正常运行的标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延误一天按1000元罚款,最高罚款至成交价的10%。14.2、验收方式:14.2.1、软件系统按招标文件及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软件需求分析、系统测试方案、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有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当两者发生矛盾时,以所有文件中最高性能指标为准。14.2.2、软件系统开发完成后,须经采购人专家组进行初验,初验测试项目至少包括性能、功能、业务测试。初验合格后,才进行软件安装。14.2.3、软件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双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软件在系统中运行情况进行测试验收。在此期间,如发现软件运行有问题或功能无法实现,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免费按时进行改进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本项目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4.3、售 后服务14.3.1、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完成后一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和软件升级,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中标人需在24小时内及时响应与处理。14.3.2、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保证采购人可以随时找到相应的技术人员。同时提供7×24小时的服务响应,并l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非灾难性问题在1小时内解决,并做出故障诊断报告。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14.3.3、质保期内的技术服务①升级服务提出在正常条件下保证系统正常稳定运行的系统扩充、版本更新升级及功能更新服务。②咨询服务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系统软件应用和维护技术咨询服务。③电话或现场技术服务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电话或现场技术服务。14.4、专利权中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测绘院 | 乙方: | 自然资源部第三航测遥感院 |
住所: | 华林路205号 | 住所: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建设路2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张玉金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1*****12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317 |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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