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医院采购麻醉深度监测仪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濉溪县医院采购麻醉深度监测仪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濉溪县医院委托,就濉溪县医院采购麻醉深度监测仪项目 (二次)进行采购,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小组)评审及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濉溪县医院
2.采购人地址:濉溪县溪河路114号
3.联系人:陈帅
4.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1、集中采购机构: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濉溪县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五楼
3、项目负责人:李悦
4、联系电话:****-*******
三、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濉溪县医院采购麻醉深度监测仪项目 (二次)
2、项目编号:SXZC- HGK19074-2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
1、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德美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中兴路中段房管大厦七楼
五、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伍万柒仟元整(¥657000.00)。
六、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七、评标专家名单
花继平、李晓兰、刘明文、仲民、崔振华(采购人代表)
八、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询价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3月9日
3、招标(采购)日期:2020年4月1日
九、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供应商的意见
本项目未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十、收费标准和收费金额
不收费。
十一、公告期限
本中标(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4月2日)。
十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一、第二条)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三、投诉受理部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十四、项目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详见附件。
十五、其它
1.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中标(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中标人及时将生效后合同进行合同备案(参见:中心网站“下载资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操作手册”)。
2.对扰乱政府采购正常工作秩序的虚假、恶意的质疑,将依法给予处罚。
特此公告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1日
分项报价表,招标文件:
********161*****4001.jpg">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