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自动翻抛机等采购合同公告

湘潭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自动翻抛机等采购合同公告


湘潭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自动翻抛机等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1日


公告日期: 2020年4月1日

采购合同编号:LYZC—191104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农业农村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泰谷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自动翻抛机等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120369号

(3)项目内容:湘潭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自动翻抛机等采购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贰佰柒拾万零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湘潭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自动翻抛机等采购

湖南泰谷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翻抛机等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

1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地点:湘潭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方式:按时按质量交货

4.付款

1、根据乙方投标文件报价据实结算。

2、货物安装并验收合格之后支付实际结算金额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3、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担保金或保函。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155*****0001.gif">提请仲裁********155*****6002.gif">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依法依规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

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县采购办1份,招标代理公司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 年 1月20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县农业农村局

甲方:(公章)湘潭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公章)湖南泰谷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郭帅

委托代理人:罗伟民

委托代理人:丰来

电话:

电话: 137*****511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标签: 自动 利用 资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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