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井湾大道至澳前西路立面景观提升改造(第二标段)(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井湾大道至澳前西路立面景观提升改造(第二标段)(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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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井湾大道至澳前西路立面景观提升改造(第二标段)(施工)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岚综实项目审批[2019]2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负担,招标人为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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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t
    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对沿线建筑及部分景观进行综合整治提升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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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至澳前西路立面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包含软石饰面、真石漆饰面,铝方通格栅,水泥砂浆抹灰窗套,EPS线脚,空调格栅,店牌店招制作安装;护坡绿化种植、改造绿化种植、换填绿化种植土、施工现场保护措施,施工现场垃圾清理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小于30000平方米的单体建筑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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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3. 标段划分(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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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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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t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7. 其他资格要求:若投标人为“台湾工程建设企业”须具备甲等资质综合营造业资质;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经备案或职业资格采信的人员,具体以岚综管综[2019]200号文要求为准;②投标时,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登记情况的通报》(闽发改重点〔2018〕86号)文件,投标人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C级(信誉不良)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D级(严重失信)的单位在文件发布之日起两年内,拒绝其参加投标;⑥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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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37090000秒至2020311173000秒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p://ptggzy.pingt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 7.6.1006.159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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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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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以银行保函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提交;③投标人为台湾营造业企业的,可以企业法人或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同时,台湾营造业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另附上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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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投标文件的递交t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33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p://ptggzy.pingtan.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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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j.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p://ptggzy.pingtan.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p://www.ptgtjt.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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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5#楼,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翠园南路翠园安置小区1幢01商场室二层,邮编:3504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廖木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p://ptggzy.pingtan.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楼南附楼5层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金井湾大道至澳前西路立面景观提升改造(第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金井湾大道至澳前西路立面景观提升改造(第二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

1、2月26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制定出台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八项措施,八项具体措施中第一点为:一是到期证件自动顺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请问该措施是否适用t

答:疫情期间相关证书或证明到期的可按国家或省内出台的相关政策执行,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可附上相关政策文件(截图)佐证

2、本项目要求以银行保函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提交投标保证金,我司基本户开具的银行保函格式与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格式不太一样,但实质性内容都有响应,请问,我司基本户开具的银行保函可用于本项目投标吗

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保函格式提交

招标人: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年3月13日

关于推迟金井湾大道至澳前西路立面景观提升改造(第二标段)(施工)项目开标时间的通知

各投标人:

因平潭综合实验区电子开评标系统问题,考虑到投标人在解密过程中可能出现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情况,投标截止时间不变,现将开标时间推迟至2020年4月2日9:30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按时在线解密。

招标人: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年3月31日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001

本招标项目于2020331日9:30时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金井湾大道至澳前西路立面景观提升改造(第二标段)(施工)

招标人: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主要对沿线建筑及部分景观进行综合整治提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评标参数:K=7.66%

3、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无

4、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1)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飞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王江

工期:9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恒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雷金

工期:9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投标报价:********

(3)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郑建彬

工期:9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投标报价:********

5、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43日至202046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嘉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5#楼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县翠园南路翠园安置小区1幢01商场室二层

电话:0591-38360010

联系人:廖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办公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7#楼南附楼5层

联系电话: ****-********

日期:20204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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