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界电子围栏维修招标公告
周界电子围栏维修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周界电子围栏维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就厂区周界电子围栏维修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投标人须符合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合同履约的能力。
2、近3年内(企业及企业法人)无不良信誉记录。
3、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的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书递交内容
1、资格资料
本项目招标时,需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核,投标单位必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 “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不良信誉记录(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加盖公章做废标处理),准备好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律不退。
(上述资料请按顺序放置至资料袋中并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2、报价单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视为废标:
(1)报价单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公章。
(3)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
(4)标书内容不完全、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三、评标及中标办法: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等要求,一次性报价(含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经评标小组综合评审后,合理低价作为中标单位。(若本次报价超过甲方预算,甲方有权重新招标)。
四、投标保证金形式:
电汇(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微信、支付宝)。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报名截止日前缴纳,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账户退还,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浦中支行
五、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3年内不得参加工业投资集团权属内所有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1、隐瞒企业及企业法人近3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投标人伪造资质证书、弄虚作假骗或与其他投标人串标、围标等骗取中标的。
3、投标人在成为中标候选人后,主动撤回标书,不履行承诺的。
4、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合同期内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的。
5、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07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连云港市板桥工业园祥和路8号利海化工行政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7日上午09时30分。
2、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工投利海化工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2020年04月02日
附件1:
投 标 承 诺 函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1.按照招投标公告要求,经我单位认真研究招标公告、合同条款、技术指标等有关要求。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要求进行投标。我方完全接受本次招标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
2.我方中标后,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本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为。
4.我方郑重承诺:所提供的内容真实有效。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本招标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投标单位(公章或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兹授权XXX同志(称为法人授权代表)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周界电子围栏维修招标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在该招标活动中的投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等一切事宜的合法代理人。授权期限从X年X月X日(该项目开始)起至X年X月X日(该项目结束)止。
我单位对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法人授权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办理授权事项。
法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权。
特此授权。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单位全称(公章):
年月日
附件3:
评审意见书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周界电子围栏维修
评审时间:2020年04月07日
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有:1、公司 2、公司3、公司 4、公司5、公司。
评审小组按招标文件要求对上述家公司进行资质审查和综合评审,评分结果为:
1、公司分
2、公司分
3、公司分
4、公司分
5、公司分
(详见评审录表)
经过评审小组综合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为:
1、公司
2、公司
3、公司
评审小组成员(签字):
附件4:
中标结果公示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07日对周界电子围栏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中标人:公司。
中标价格: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5:
中标通知书
公司: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周界电子围栏维修项目公开招标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相关规定现确定贵公司为本次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请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洽谈签订合同,若因你方原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我公司有权另行确定其他中标人。
招标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日
附件6:
项目评分一览表
项目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满分7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70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5)分,偏离不足1%的按1%计算。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3)分,偏离不足1%的按1%计算。 | |
业绩与信誉 满分10分 | 具有电子围栏施工及维修经验(5分):提供近五年的经营业绩,包括维修或施工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得5分;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得3分;满两年不满三年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 |
公司五年内无不良信誉查询记录的得5分;提供近三年的得3分;近两年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
实施方案:完善、合理、可行性突出得8分、一般得4分、欠完善、欠合理得0分;包括:项目实施技术、管理、步骤、验收计划等内容。 | |
技术及售后服务部分20分 | 产品性能:优得 7分;良得4分;一般得 1分。技术性能包括:产品配置;产品及技术需求的响应程度与清单性能对比;投标产品的先进性;投标产品的可靠性性;性能指标等。 |
售后服务:完善、详细、合理,可行得 5分;一般得 3 分;欠完善、欠合理得 0 分;包括:售后服务计划(包括保质期内、保质期外)、承诺的服务条款、培训计划等。 |
附件7:
振动光缆项目改造清单(此清单已包含完成此项目所需的材料,未列明项目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序号 | 部分 | 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中控系统 | 报警控制服务器 | 1 | 台 | ||||
2 | 光纤主机 | (16防区) | 1 | 台 | ||||
3 | 前端设备 | 防区中继盒 | 12 | 台 | ||||
4 | 防区终端盒 | 12 | 台 | |||||
5 | 光缆 | 振动感应光缆 | 2芯单模轻铠(国标) | 6000 | 米 | |||
6 | 通讯光缆 | 34芯单模轻铠(国标) | 2500 | 米 | ||||
8 | 扎带 | 400*4.8mm(防紫外线) | 15000 | 根 | ||||
9 | 304不锈钢扎带 | 加强固定 | 6000 | 根 | ||||
10 | 光纤接续盒 | 36芯,2进2出,ABS材质 | 8 | 个 | ||||
11 | 设备间设备 | ODF配线架 | 48口ODF配线架,满配法兰(国标) | 1 | 套 | |||
12 | 尾纤 | FC/APC接口 单模 3米尾纤 | 50 | 根 | ||||
13 | 机柜 | 黑色,常规系列标配 | 1 | 台 | ||||
14 | 显示器 | 戴尔24寸高清窄边框IPS屏 | 1 | 台 | ||||
15 | 人工费用 | 安装、调试 | ||||||
16 | 合计: |
监控改造清单:(此清单已包含完成此项目所需的材料,未列明项目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序号 | 部分 | 名称 |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施工材料 | 通讯光缆 | 4芯单模轻铠(国标) | 2600 | 米 | |||
2 | 电缆 | YJV3*2.5(铠装国标) | 2600 | 米 | ||||
3 | 光纤跳线 | 单模 3米 | 60 | 条 | ||||
4 | 穿线管 | 国标PE32 | 2600 | 米 | ||||
5 | 防水设备箱 | 304不锈钢40*50cm | 15 | 个 | ||||
6 | 防雷模块 | 15 | 个 | |||||
8 | 空开 | 德力西 | 15 | 个 | ||||
9 | 基础 | 水泥基础(监控移机) | 6 | 个 | ||||
10 | 插排 | 公牛(8个3孔) | 25 | 个 | ||||
11 | 网线 | 超6类屏蔽 | 5 | 箱 | ||||
12 | 光纤收发器 | 一光二电 | 15 | 对 | ||||
13 | 其它 | 光纤熔接、门卫室机柜整理、网络检查调试等 | 项 | |||||
14 | 人工费用 | 含旧电子围栏拆除、施工等 | 项 | |||||
15 | 合计: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周界电子围栏维修项目合同
甲方: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板桥开发区祥和路8号;
乙方:
地址:
合同签订地:连云港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平等交易的原则,就乙方负责为甲方厂区周界电子围栏维修项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周界电子围栏维修项目;
1.2、工程地址:利海公司厂区周界;
1.3、项目金额: 元,大写:,此价格包含增值税 %发票。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2、甲方应提供维修产品所需的图纸及设备参数;
2.3、甲方提供安全的场所存放施工中的设备;
2.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施工规范要求,;
2.5、乙方提供维修配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完成合约工作;
三、工程进度安排
1、自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程进度,工期为15 个工作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尽最快速度安排施工,尽量在规定工期内完成。
2、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服务期限和要求
4.1 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按约定工期完成“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周界电子围栏维修项目”。
4.2乙方保证“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周界电子围栏维修项目”符合规范,达到甲方的要求。
4.3乙方提供二年质保。
五、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5.1项目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项(乙方须预先开具30%发票),即人民币 (大写)。
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一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60%(乙方须预先开具70%发票),即人民币 (大写),剩余合同款的10%,即人民币 (大写)作为质保金,在项目正常运行二年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5.2 支付方式:
承兑或电汇。
六、售后服务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X个工作日内免费处理完成。
九、违约责任
如因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完成维修,每延期一周,乙方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延期交货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
如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质保服务的,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十、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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