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海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0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确定海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0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2019年9月-12月,我委委托南通市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海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0家医院进行了调研初评和现场评审,评审结果经南通市医院评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海门市第二人民医院、如皋市第三人民医院、如东县栟茶镇中心卫生院、海安市李堡中心卫生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拟确定如东县丰利镇中心卫生院、如东县岔河镇中心卫生院、如皋市第四人民医院、海门市第四人民医院、南通市通州区二甲人民医院、南通市通州区第六人民医院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19日-3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卫健委医政医管处联系,联系电话:****-********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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