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秀峰区机关食堂生鲜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XFGLZC2019G100-40CH)合同公告

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秀峰区机关食堂生鲜食品供应商采购(项目编号:XFGLZC2019G100-40CH)合同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桂林市秀峰区机关事务所管理局

二、 供应商名称:桂林市力源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广西三姑的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三、 采购项目名称:秀峰区机关食堂生鲜食品供应商采购

四、 采购项目编号:XFGLZC2019G100-40CH

五、 合同编号:**************

六、 合同内容: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同总额(元)预算金额(元)
1秀峰区机关食堂生鲜食品供应商采购1303030
2秀峰区机关食堂生鲜食品供应商采购1303030

付款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详见合同附件。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秀峰区机关食堂生蔬食材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XFGLZC2019G100-40CH           四、项目名称:秀峰区机关食堂生鲜食品供应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桂林市秀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           联系方式:贺工 ****-*******            供应商(乙方)1:桂林市力源连锁超市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122号 联系方式:龙海林 电话:********610            供应商(乙方)2:广西三姑的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樟木村委莫家里自然村1栋六层楼文化室大楼            联系方式:范玉波 电话:138*****5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秀峰区机关食堂生鲜食品供应商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一、秀峰区政府食堂食品供应,供应商所供应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具体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1 新鲜蔬菜类 1 项 2 鲜(冻)猪肉、牛羊肉、鸡、鸭、鱼副产品等 1 项 3 干鲜(木耳、紫菜、香菇、红枣、辣椒、花椒、大小茴香、胡椒、枸杞、桂圆、花生、茶叶等) 1 项 4 禽蛋类 1 项 5 早餐类(馒头、包子、杂粮、米粉等) 1 项 二、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供应商所供应的食品按照市场零售价格标准下浮5%-10%下浮率报价。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己包括了承担相应服务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评审,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等一切费用,国家规定的相关调整系数自行考虑在内。 三、服务周期:本项目按程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五个工作日内下发中标通知书,本次定点采购服务期限为:一年 四、服务供应商的确定:本项目每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3家时,评标委员会按评分排名先后顺序推荐其中投标人2家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按得分情况排序第一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单位。如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重新组织招标。 五、供应商有效期内服务采购合同的签订说明:在供应商服务有效期内,采购单位根据供应商服务及食品的类别和规模情况,在中标的服务供应商内择优选择对应类别的服务供应商,该服务供应商的食品及价格必须是所有服务供应商所供应食品的最低价格,所有供应商签订商品供应合同,服务采购合同格式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版本签订。 六、服务费付款方式:当年年末支付当年所有服务供应商费用的100%,付清所有服务费。 七、中标供应商的管理 1.秀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考核办法,对中标的服务供应商实施量化考核,同时实施动态退出机制。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取消服务供应商资格并不得参与秀峰区后续服务供应商的招标项目,具体为: (1)拒不承接业主委托的商品供应 (2)无不可抗力因素或客观理由,未按业主要求如期完成服务及商品供应 3.供应商服务期内,商品供应以质优价廉的方式确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监督,秀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不保证、不承诺在所供应商品的数量与金额大小完全相同,供应商无充足正当理由拒绝商品供应的,视为不履行义务自动放弃供应商资格,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八、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服务的人员配备情况表,其中包括总负责人、配送服务人员等(格式自拟,并附相关服务人员的联系方式、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的复印件,并提供以上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能反映参保所属单位的内页或者是最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为准)”必须明确负责秀峰区服务供应商的总负责人,并承诺原则上不更换供应商负责人,如要更换须经秀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 九、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服务承诺书(由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要求针对本项目服务情况作出承诺,包含服务措施、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其中:“食品质量保障措施及服务承诺”,必须承诺每次配送货物时必须提供所配送货物相对应的产品合格证和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原件,以确保顺利安全的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否则,投标无效。 主要标的数量:1、新鲜蔬菜类1项2、鲜(冻)猪肉、牛羊肉、鸡、鸭、鱼副产品等1项3、干鲜(木耳、紫菜、香菇、红枣、辣椒、花椒、大小茴香、胡椒、枸杞、桂圆、花生、茶叶等1项)4、禽蛋类1项5、早餐类(馒头、包子、杂粮、米粉等)1项    主要标的单价:所供应的食品按市场零售价价格标准下浮10%             合同金额:所供应的食品按市场零售价价格标准下浮1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19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25日 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1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19年 1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年 04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七、 其它事项:

/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棋

联系电话:177*****023

传真:/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4号

2、采购人名称:桂林市秀峰区机关事务所管理局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张工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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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99/20204/e72a6d7a-7b71-407a-8b0f-cee*******ca">秀峰区食堂合同 2.doc5.8 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 生鲜食品 机关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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