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镇平阳社区等3个村土地整治中标结果
平阳镇平阳社区等3个村土地整治中标结果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拟对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平阳社区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平阳社区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GSLB201106
三、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地平整、道路工程、农田水利和村庄整治等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公告媒体:
公告发布日期:2011年10月 10 日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www.gxdlr.gov.cn)上发布。
七、截标日期:2011年11月21日15时00分
八、中标结果公示期:2011年11月22日至2011年11月28日
九、中标结果:
1、中标单位: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中标价:人民币叁仟伍佰壹拾叁万柒仟陆佰伍拾贰元柒角贰分(¥********.72元)
3、工期:240日历日
十、评标委员会名单:刘源、侯海林、魏祚兴、蒙福东、唐建宁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38*****789 传真:****-*******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1年 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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