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亮化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预中标结果

城亮化工程(二期)EPC总承包预中标结果

隆化县城亮化工程(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基本信息

标段(包)隆化县城亮化工程(二期)项目EPC总承包
所属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所属地区:承德市-隆化县
开标时间:2020-04-07 09:30开标地点:隆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日期:2020-04-08公示截止日期:2020-04-10

1
****************7A
宝德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0元人民币
0元人民币
79.36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及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5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0日
2
****************6Y
星慧照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0元人民币
0元人民币
65.30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及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5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0日
3
****************4G
安徽安发特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0元人民币
0元人民币
64.82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及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5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10日

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价格评标价格评分结果质量标准工期/交货期
备注:
第1中标候选人其他说明:投标报价:98%
第2中标候选人其他说明:投标报价:98.8%
第3中标候选人其他说明:投标报价:96.5%

第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经理营猛工程师一级建造师132*****5789

第1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电气或机电中级职称资格,如职称上无专业,以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专业为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方人员,具体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 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2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经理童俊工程师二级建造师********2663

第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电气或机电中级职称资格,如职称上无专业,以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专业为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方人员,具体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 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经理潘美玲经济师二级建造师********1416

第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电气或机电中级职称资格,如职称上无专业,以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专业为准(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方人员,具体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财务要求: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4)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8)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 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否决投标单位及理由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 邮箱:cdhcjsgcxmgl@163.com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全部投标单位

星慧照明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宝德照明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安发特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扬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永诚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化诚至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联系人:刘红艳联系人:张鑫
地址:隆化县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储广场E座801
电话:****-*******电话:151*****286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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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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