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部分主干道路灯安装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平市延平区部分主干道路灯安装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部分主干道路灯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20]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南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部分主干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城市及道路照明;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延平区部分主干道路灯安装施工图所有的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20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45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号)、《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7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0号)、《关于公布第五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7号)规定、《关于公布第六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9〕19号)、《关于公布第七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告字〔2019〕70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4日 12:00:00至2020年4月7日 14:3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p://www.np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4月3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②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③银行保函。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交易中心现场开标会。但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4月7日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p://www.npggz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平市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3*****661,传真:/
联系人:黄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p://ggzy.np.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商贸城七号楼二层
联系电话:****-*******
南平市延平区部分主干道路灯安装工程补充通知一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一、招标文件中原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现收到南委编办(2019)248号,招标人修正为:南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二、招标文件第七章“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修改为:
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 质量等级 | 参考品牌 | 备 注 | ||
品牌1 | 品牌2 | 品牌3 | |||||
1 | 水泥 | 详图纸 | 合格 | 金牛 | 海螺 | 富屯 | |
2 | 钢筋 | 详图纸 | 合格 | 三钢“闽光” | 马钢 | 宝钢 | |
3 | 成套式9m高单臂连体灯安装(含灯杆及灯架、150W LED灯具) | 详图纸 | 合格 | 源光亚明 | 神州汉阳 | 三金电子 | |
4 | 成套式9m高单臂连体灯安装(含灯杆及灯架、200W LED灯具) | 详图纸 | 合格 | 源光亚明 | 神州汉阳 | 三金电子 | |
5 | 成套式6m高单臂连体灯安装(含灯杆及灯架、150W LED灯具) | 详图纸 | 合格 | 源光亚明 | 神州汉阳 | 三金电子 | |
6 | 10m高投光灯(含灯杆及灯架、3*200W LED灯具) | 详图纸 | 合格 | 源光亚明 | 神州汉阳 | 三金电子 | |
7 | 10m高投光灯(含灯杆及灯架、2*200W LED灯具) | 详图纸 | 合格 | 源光亚明 | 神州汉阳 | 三金电子 | |
8 | 铜芯电力电缆 | YJV-0.6/1kV-5*16mm2 | 合格 | 太阳牌 | 江苏远东 | 江苏宝 胜 | |
9 | 铝合金电缆 | ZC-TC90(-40)-0.6/1kV-5*25mm2 | 合格 | 太阳牌 | 江苏远东 | 江苏宝 胜 | |
10 | 铝合金电缆 | ZC-TC90(-40)-0.6/1kV-5*50mm2 | 合格 | 太阳牌 | 江苏远东 | 江苏宝 胜 | |
11 | 电线 | FVL-2.5mm2 | 合格 | 太阳牌 | 江苏远东 | 江苏宝 胜 | |
12 | 熔断器 | RT14-20/4A | 合格 | 浙合电器 | 赣南电器 | 华册 | |
13 | 电缆套管 | CPVC75,壁厚3mm | 合格 | 介通 | 天瑞 | 高塑 | |
14 | 路灯控制箱 | LD10GPRS-100A2 | 合格 | 上海惠通 | |||
15 | 重型球墨铸铁井盖(路灯) | 800*800 | 合格 | 欧迪铸造 | 中海 | 恒绵 |
明: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推荐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如上表。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2.投标人应同时阅读本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3.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在推荐材料品牌时,优先选用福建的名优产品。
4.为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投标人选用的品牌非招标人推荐的参考品牌时,请投标人在投标时附上能够证明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相当于或不低于招标人推荐的参考品牌的证明材料。
本补充通知一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001)
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一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一执行。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到我司领取,无需签收和确认。
招标人:南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 0 二0年三月二十五日
南平市延平区部分主干道路灯安装工程补充通知二
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一、招标文件中原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现修正为: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二、招标文件中“第1 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中18.1投标保证金中的银行保函形式现修正为:
银行保函形式:1、按《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注: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银行保函内容和格式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内容要求填写,不得修改。并将银行保函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附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不变。
本补充通知二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001)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二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二执行。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到我司领取,无需签收和确认。
招标人:南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 0 二0年三月三十一日
南平市延平区部分主干道路灯安装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于2020年4月7日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部分主干道路灯安装工程
招标人:南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招标人评委:/
专家评委:沈一斌(组长)、饶华丽、 陈良松、谢品珍、陈礼琚。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天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鲍国强 注册证书号:闽***************8
投标报价:*******元 工期: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5、公示时间: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2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南平市延平区 ;邮政编码:353000 ;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南平市滨江中路447号商业大厦B幢403室
传真:****-*******,联系电话:133*****661
联系人:黄工
7、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南平市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20年4月8日
窗体底端
标签: 路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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