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栾川县滨河北路(新村路~北环路)第二、三、四标段绿化工程-成交公告
栾川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栾川县滨河北路(新村路~北环路)第二、三、四标段绿化工程-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滨河北路(新村路~北环路)第二、三、四标段绿化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0-03-65 | ||||||||||||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3月31日 | ||||||||||||
四、评审日期:2020年04月07日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六、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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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 ||||||||||||
常熠、王艳丽、王飞 |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 ||||||||||||
24890元,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 ||||||||||||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4月08日 至 2020年04月09日 | ||||||||||||
十、其他 | ||||||||||||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十一、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栾川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地址:栾川县城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4608 | ||||||||||||
2.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盛地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栾川县七里坪石方路汉腾汽车斜对面妙优车二楼 | ||||||||||||
联系人:姜女士 | ||||||||||||
联系方式:158*****253 | ||||||||||||
发布人:丁延彬 | ||||||||||||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8日 |
标签: 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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