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联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田阳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田阳体育馆灯光改造项目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联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田阳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田阳体育馆灯光改造项目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我公司受田阳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采购人与评审专家分别推荐的方式确定供应商,于2020年11月21日就田阳体育馆灯光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田阳体育馆灯光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BSZC2020-J1-210050-GXLX;
三、采购内容:采购LED投光灯(可调光)主场地照明、电缆线、镀锌桥架、灯具支架、灯具防眩遮光罩、配电箱等设备一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四、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20年04月01日至2020年04月0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0 日(一个工作日);
六、评审时间:2020年04月08日15时30分开始;
评审地点: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12号新环球投资大厦左塔13层1327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李文仕、周保隆(组长)、黄秋白。
七、评审结果:
成交人:广西正华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向阳路7号阳光新城B幢52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捌拾贰万捌仟陆佰肆拾伍元整(¥828645.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八、代理服务费收费方式及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以成交金额计算业务酬金,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单位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其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肆佰叁拾元整(¥12430.00 元)。
九、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娟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135*****966
十、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及广西联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业主单位和广西联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联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胡娟质疑电话:****-*******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网站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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