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东路(向东渠东路-芙蓉大道)给水工程合同公告

云龙东路(向东渠东路-芙蓉大道)给水工程合同公告


云龙东路(向东渠东路-芙蓉大道)给水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4月09日





采购合同编号:ZKGSG-HT-********

采购人(全称):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朗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云龙东路(向东渠东路-芙蓉大道)给水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19)120378号

(3)项目内容:云龙东路(向东渠东路-芙蓉大道)给水工程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

(4)项目承包范围:云龙东路(向东渠东路-芙蓉大道)给水工程采购需求包含的所有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元。

大写:壹佰叁拾肆万玖仟贰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湖南朗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云龙东路(向东渠东路-芙蓉大道)给水工程

详见采购文件

/

1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4月5日,履行期限:60日历日。

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实施

4.付款

1、本工程甲方不付预付款,开工后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按工程进度付工程款,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70%,经审核审计后,除留存3%的质量保证金外,余款在结算审核后一年内全部付清(以审核审计签字时间为准)。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年3月31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三份,供应商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3月31日

甲方:(公章)

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公章)

湖南朗宸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给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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