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南河中心卫生院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英山县南河中心卫生院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英山县南河中心卫生院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英山县南河中心卫生院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预算58万元,采购方式为询价,询价招标于2020年4 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8号)进行,该项目于2020年4 月9日完成评审,采购人于2020年4 月9日收到评审报告,于2020年4 月9日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了中标(成交)人。现将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中标(成交)结果
1、中标(成交)人名称: 湖北瑞晶商贸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人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六房垸工业园1号
3、中标(成交)金额:565000.00元
4、交货期:30日内
5.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内容: 英山县南河中心卫生院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采购项目(具体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评审专家名单
本评审组织有 3 人组成,为 陈飞、龙清华、 李伟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四、询问与质疑、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质疑,但应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五、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英山县南河中心卫生院
地 址:英山县南河镇二分垸村
联系人:李伟联系电话:136*****977
5.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8号
联 系 人: 明巧联 系 电 话:159*****381
采购人: 英山县南河中心卫生院(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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