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类危化品中标结果
易制毒类危化品中标结果
沈阳药科大学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易制毒类危化品”的公示 |
中标公告编号 | LNQT********01 | ||||||||||||||||||||||||||||||||||||||||||||||||||||||||||||||||||||||||
商品品目 | |||||||||||||||||||||||||||||||||||||||||||||||||||||||||||||||||||||||||
中标公告主体内容 | 沈阳药科大学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易制毒类危化品”的公示 沈阳药科大学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易制毒类危化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沈阳药科大学物资公司易制毒类危化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具有有效期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3)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具有该资质的单位运输。 项目预算:240,000.00 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在东北新闻网发布三次询价采购公告,均只有利安隆博华(天津)医药化学有限公司一家报名参与本项目,项目三次均废标。为满足采购单位实际使用需求,参照《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第三条第二款第2条情形,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利安隆博华(天津)医药化学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凯旋街1266号 四、经专家论证该项目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2014〕526号)第三条第二款第2条情形。 李援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 董雪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技师 周松颖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教高 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沈阳药科大学。 采购人:沈阳药科大学 单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联系人:王洋 电话:137*****223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61号 项目联系人:张建、冯薏涵、平川 联系电话:***-********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 ||||||||||||||||||||||||||||||||||||||||||||||||||||||||||||||||||||||||
中标公告发布单位 |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张建、冯薏涵、平川 | ||||||||||||||||||||||||||||||||||||||||||||||||||||||||||||||||||||||||
联系电话 | ***-******** | ||||||||||||||||||||||||||||||||||||||||||||||||||||||||||||||||||||||||
中标公告录入时间 | 2020-04-10 | ||||||||||||||||||||||||||||||||||||||||||||||||||||||||||||||||||||||||
中标公告修改时间 | 2020-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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