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阳市交警支队采购2020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单位项目成交公告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洛阳市交警支队采购2020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单位项目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交警支队采购2020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单位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0-24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7日四、评审日期:2020年04月10日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成交金额单位1洛阳市交警支队采购2020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单位项目洛阳星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北侧永泰街西侧湖滨苑第10幢111号商业房13%优惠率(%)洛阳市交警支队采购2020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单位项目洛阳万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安乐镇大杨树(豫西汽配市场东)13%优惠率(%)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英伟、周海涛、王恒。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依据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4月13日 至 2020年4月14日十、其他1、招标(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交警支队采购2020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单位项目2、项目编号:洛直政采磋商(2020)0132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竞磋-2020-243、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四室 4、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5、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一、联系方式1. 采购人: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51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联系人:程海玲联系方式:****-********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0年4月13日
附件:[洛直政采磋商(2020)0132号]洛阳市交警支队采购2020年度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定点服务单位项目.LYZ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定点服务 维修保养 公务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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