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峰山道路工程250KVA施工用电配变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九峰山道路工程250KVA施工用电配变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省顺昌新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顺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沙电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峰山道路工程250KVA施工用电配变工程已由南平市城市公园服务中心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城市公园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平市城市公园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13万元,架设JKLYJ-10-50导线路径长0.025km,新立15m分段水泥杆3根,设备接地1套,配变接地1套;新装配变台架1套,新安装250KVA变压器1台,综合配电箱1台,跌落式熔断器1组,高压计量装置1套,高压避雷器2组;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电力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九峰山道路工程250KVA施工用电配变工程,建筑面积约512 m2;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的要求及现场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400万元以下的送变电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138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不低于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需达到五级或以上), 凡取得福建省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福建省电监办备案的备案证明。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4、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裁判文书网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信息系统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失信被执行记录查询。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扣减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扣减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或失信被执行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5、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6.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在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K=6%。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3日上午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2208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原件、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城市公园服务中心
地址:南平市水南街9号,邮编:353000
电话:****-*******
联系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fjnphmgc@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小陈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童游大街36号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环闽南招【2020】第013号
本工程于2020年4月13日9:30 时在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2208室)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城市公园服务中心
地址:南平市水南街9号,邮编:353000
电话:****-*******
联系人:余工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九峰山道路工程250KVA施工用电配变工程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
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顺昌新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3499元,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黄荣春;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依据及理由 | 备注 |
/ | / | / |
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 兰帝文、高建青、章文霞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0年4月13日至 2020年4月16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城市公园服务中心
地址:南平市水南街9号,邮编:353000
电话:****-*******
联系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
邮政编码: 353000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 联系人:小陈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南平市城市管理局
地点: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童游大街36号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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