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中标结果
公安局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中标结果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德化县公安局
乙方:福建鑫嘉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26]CXS[GK]*******的德化县公安局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 | 智能电报终端设备 | 智能电报终端设备 | 1 | 批 | 国内 | ******* | ******* | 华为 | HMA-AL00 | 节能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壹万捌仟柒佰元整元(¥*******.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调试配置可以正常使用);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智能手机型警务终端为直板外观设计,使用国产CPU芯片,支持NFC读取二代身份证数据。 5.2操作系统为普通操作系统+安全操作系统结构;两个操作系统均为安卓系统,运行在不同的及ROM空间;通话记录、通讯录、图片、视频以其他信息不能互相访问;两个操作系统间支持一键快速切换、指纹切换、NFC感应切换;安全操作系统出厂预装福建省公安厅移动警务平台客户端;安全操作系统的蓝牙、WiFi缺省状态为disable,但可支持通过后台指令调用开启,用户无法手动开启;安全操作系统禁止USB数据传输功能;安全操作系统和普通操作系统均禁止root;安全操作系统预置全省所有移动警务APN接入点;两个系统可以分别设置密码、指纹,首次开机强制设置密码保护,切换安全系统时强制要求使用密码。。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设备验收分出厂检验、货到初步验收、正式验收三个阶段。 (1)出厂检验:乙方应督促制造商在设备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设备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有效的可靠性试验报告。 (2)货到初步验收: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由甲方、乙方共同进行基本质量和数量的验收。 (3)设备正式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设备能正常运行后,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验收费用: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甲乙双方完成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肆拾捌万伍仟陆佰壹拾元整(¥485,610.00)订货款。 |
2 | 60 | 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60%玖拾柒万壹仟贰佰贰拾元整(¥971,220.00)终验款。 |
3 | 10 | 设备硬件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壹拾陆万壹仟捌佰柒拾元整(¥161,870.00)质量保证金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年。。
10、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所有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对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泉州市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或具备合法销售途径的厂家全新合格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延长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14.2硬件设备质保期一年(设备开机起算),软件系统质保期三年(通过验收起算)。在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乙方应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和更换非人为损坏的零配件。维修时间超过7天可能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乙方应提供代用设备或采取使设备可正常运转的措施。质保期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终身售后及服务,乙方应及时响应报修电话,更换零配件时只收取零配件的成本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德化县公安局 | 乙方: | 福建鑫嘉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德化县浔中镇凤池街11号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西二路1-3号楼526室 |
单位负责人: | 陈荣省 | 单位负责人: | 黄凯达 |
委托代理人: | 冯超培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3*****76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9 |
签订地点:德化县公安局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