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暨北院区提升改造A座内部拆除工程中标结果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暨北院区提升改造A座内部拆除工程中标结果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暨北院区提升改造项目A座内部拆除工程 (项目编号:2020SZC-C-2001)成交公告

受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委托,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暨北院区提升改造项目A座内部拆除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暨北院区提升改造项目A座内部拆除工程

2.项目编号:2020SZC-C-2001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271.5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多伦道274号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暨北院区提升改造项目A座内部拆除工程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暨北院区提升改造项目A座内部拆除工程项目需求书一、商务需求序号 需求条款 具体要求 是否为实质性条款 备注 1 实质性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是 有效期内 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是 有效期内 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是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2 服务要求 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是 3 交货期 服务周期:90天内完成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暨北院区提升改造项目A座拆除工程施工,具体工期及节点按照合同约定。 是 4 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是 二、技术需求序号 采购项名称 数量 需求条款 是否为实质性条款 原因说明(实质性条款需列明原因) 1 二次结构拆除 砌体墙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混凝土构件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2 装饰装修拆除 地面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墙面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顶面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隔断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门窗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其他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3 电气设备拆除 设备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线管、桥架及末端设备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其他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4 通风空调拆除 通风及空调设备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管道及管件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其他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5 给排水、采暖拆除 设备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管道及管件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卫生器具类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采暖设备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其他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 6 电梯拆除 符合国家规范验收标准。 是 保证后续工程进行。满足相关要求1.0271.5271.5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田楠,翁晓东 刘欣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李申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欣:********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1106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向本次项目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22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 提升改造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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