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东坪镇城区辰溪口地段地下热水资源勘查项目合同公告

安化县东坪镇城区辰溪口地段地下热水资源勘查项目合同公告

安化县东坪镇城区辰溪口地段地下热水资源勘查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3日

委托方(甲方):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受托方(乙方):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0四大队

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湖南省安化县城区辰溪口地段地下热水资源勘查》项目的地质勘查工作,双方在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下,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项目勘查质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勘查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湖南省安化县城区辰溪口地段地下热水资源勘查

1.2 项目地点:勘查区块位于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勘查区地理坐标为:东径111°13′00″~111°13′24″,北纬28°22′15″~28°22′40″,调查区面积为3.76km2,勘查区面积为0.46km2。

1.3 项目时间:勘查年度2020年3月~2021年3月。

1.4 项目勘查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通过收集勘查区现有的地质和水文地质勘查资料,依据专项水文地质调查成果,掌握工作区地热地质条件,同时,通过物探、水文地质钻探、地热钻探及水质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查明可供开采的地下热水富集区段,综合评价该区域地下热水资源储量,为下一步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提供技术依据。

1.5 项目设计主要工作量:专项水文地质、生态环境地质调查3.76Km2,地球物理勘查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法130点、测井3000m,长观井1口,抽水试验42台班,干扰抽水72台班,水质分析一般水样简分析10样、全分析5样;岩矿鉴定12片(详见附件1)。

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 提供办理探、采矿权所需相关文件。

2.2 提供项目勘查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

2.3 提供勘查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 提供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 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乙方收集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按设计书(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评审)要求向甲方提交完成本次勘查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查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本工程的勘查工作时间及进度安排严格按省厅组织评审的《安湖南省安化县东坪镇玉溪村地段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勘查设计书》工作部署时间进度实施。

4.2设计书必须经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评审合格后,才能实施野外实质工作,项目于2020年8月30日完工。

4.3 勘查服务费用及付费方式

4.3.1收费标准: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在2011年下发的《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预算标准》预算编制对应的预算标准的90%计算,本项目预算编制确定为甲类,勘查区地处湖南安化幅(H-49-127-C),地形等级为4.0、地区调整系数为1.1。

评审设计书项目预算合计人民币为大写:壹佰万伍仟叁佰元整(小写*******.00元)(详见附表1工作量及预算汇总表)

4.3.2付款方式:参照湖南省价款项目(或省财政出资项目)费用管理方式,采用分期支付方式,在项目开展初期拨付资金30%,项目完成70%拨付资金的30%,项目完成,并通过成果验收后支付剩余资金。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1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有权查阅或复制乙方拥有的本勘查区范围的技术资料,可根据阶段性勘查成果,通过组织省厅专家评审对设计进行调整;

5.1.2 甲方有权随时了解、检查和监督乙方工作进度、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

5.1.3 应尽可能提供工作区已有资料并协助乙方提供和解决勘查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

5.1.4 根据需要,双方共同完成储量评审、探、采矿权办理备案工作

5.1.5 为乙方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方便。

5.1.6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乙方权利和义务

5.2.1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乙方负责编写设计,经组织专家评审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和勘查的施工依据及投资预算依据;

5.2.2 在工程勘查前,应尽量收集工作区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认真进行勘查组织设计。

5.2.3按照设计书要求、规范、技术标准并组织施工,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保证勘查成果的真实性及勘查手段的合理性,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应勘查资料,并对其负责。

5.2.4 根据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及对工区的不断深入认识,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物探勘查工作的意见,并办理变更手续,乙方提出核减工作量的,应相应核减勘查费用。

5.2.5 在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应遵守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及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不能向他方提供勘查成果。

5.2.6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查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6.2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时,乙方已开展工作时,不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

6.3 乙方需增减工作量或变更工作项目必须书面请示甲方并得到甲方组织专家同意方可实施,费用结算将按照工作量和工作项目的增减变动进行,合同额将最终按照项目结束后评审核定的实际工作量。

6.4 未经评审后设计工作量乙方擅自施工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双方合作事宜以及合作区块的地质找矿的相关资料和成果,乙方双倍返还甲方支付的价款。

6.6 乙方的提交成果报告未能通过评审验收的,由乙方负责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共7页(含封面、附件)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安化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名称: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0四大队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20年3月日2020年3月日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勘查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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