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交通5号线一二期及10号线二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

成都轨道交通5号线一二期及10号线二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评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成都轨道交通5号线一二期及10号线二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

招标人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

电话:***-********

公示期

2019年4月29日-2019年5月5日

投标最高限价(万元)

154万元(含税)(其中5号线一二期投标价不得超过112万元(含税),10号线二期投标价不得超过 42万元(含税))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一名

上海轨道交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名

云南巨星注安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三名

北京大方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上海轨道交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合同价格

上海天麟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安全评价技术支撑

91.2万元

北京轨道交通路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北京轨道交通运营评估支持服务

275.1618万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轨道交通3、4号线运营安全评价

195万元

北京轨道交通路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北京轨道交通运营评估支持服务

77万元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轻轨3、4号线运营安全评价

79万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轨道交通12、13、16号线运营安全管理与设施设备状态评价

287.4万元

北京轨道交通路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北京轨道交通运营评估支持服务

39.4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云南巨星注安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合同价格(元)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

贵阳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

590000.00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

320000.00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与生产条件论证报告

350000.00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与生产条件论证报告

350000.00

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昆明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505000.00

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332000.00

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及延长线、2号线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条件 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317000.00

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西延伸段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187000.00

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昆明市轨道交通昆明南站市政配套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158000.00

昆明南车城市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城轨装备基地建设项目

700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北京大方安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合同价格

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滨海快速安全评价项目(9号线)

50万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轨道交通处津滨轻轨9号线运营安全评估

88万元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东段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

38万元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地铁6号线防灾安全热烟测试评价项目

52.7万元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地铁7号线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

55.7万元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地铁6号线工程试运营安全评

71万元

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地铁3号线工程安全验收评价及其相关服务

54.97万元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轨道交通16号线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

38万元

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安全预评价

45万元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3、4号线一期工程试运营前安全评价项目

38.2万元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38.9万元

张家界旅游观光磁浮发展有限公司

张家界旅游观光磁浮发展有限公司张家界旅游观光磁浮专线(一期)

49万元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一期工程龙归硝盐矿安全专项评估项目

48.6万元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逾期提供或未按下列要求提供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①“处理________项目评标结果异议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必须明确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并加盖鲜章;自然人应明确姓名、身份证号。

②“________项目评标结果异议函”原件,并加盖鲜章,异议函中应当有明确的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

及证明材料。未明确相关请求或无法提供证明材料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③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异议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函一并提交招标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附委托代理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将上述材料书面提交至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7号线中环停车场A栋415室,否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评价 运营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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