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天津市金融局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展示设备(项目编号:TJYY-ZC-2020-001)成交公告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天津市金融局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展示设备(项目编号:TJYY-ZC-2020-001)成交公告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金融局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展示设备 (项目编号:TJYY-ZC-2020-001)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 委托,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金融局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展示设备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金融局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展示设备 2.项目编号:TJYY-ZC-2020-001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边知录,贾玉春 谷岳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浩 2.联系电话:177*****926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董海波:***-********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41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77*****926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单位收取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4374.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机关、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天津市金融局地方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一期)展示设备3.25.doc 天津市越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伙事务所 2020年4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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