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仓北路175号至松鹤小区54号道路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浦城县仓北路175号至松鹤小区54号道路改造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 浦城县仓北路175号至松鹤小区54号道路改造工程 已由 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关于同意浦城县仓北路175号至松鹤小区54号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浦发改【2020】基字189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 浦城县仓北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长231米、路宽4.5米,排(污)水工程,修复路面面积885.8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总长231米、路宽4.5米,排(污)水工程,修复路面面积885.8平方米。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23977.00 元;(暂列金额: 30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甲供材料费:0.0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9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4-02 08:30:00至 2020-04-06 23:59:59 前通过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04-14 09:00:00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04-02 08:30:00至2020-04-13 17: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招标人 :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 邮编: 353400
电子邮箱 : ********7@qq.com
电话 :189*****391 , 传真: /
联系人 : 柯锴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 , 邮编: 353400
电子邮箱 : PCZYZB@163.com
电话 : 152*****885 ,传真:
联系人 : 叶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 h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 ********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联系电话: ****-*******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收到你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______________(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电子姓名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E****************、招标编号: FJZY南平施招浦字(邀)[2020]-018号
本招标项目于 2020年4月14日09:00时在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浦城县仓北路175号至松鹤小区54号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人: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建设规模:项目总长231米、路宽4.5米,排(污)水工程,修复路面面积885.8平方米;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黄继英(主任专家)、詹彦贵、何良铭、马碧霞、潘云飞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浦城县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570519元项目负责人:李娟慧建造师证书编号:闽****************
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资格等级:贰级工期: 90个日历天
暂列金额: 3000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元;甲供材料费: 0.00 元;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公示时间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为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27日。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第一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邮编:353400
联系人:柯锴
电话:189*****39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
电话:152*****885
联系人:叶女士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地址:南平市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二0二0年四月十五日
标签: 道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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