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绿化工程LH1标段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正常公告
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绿化工程LH1标段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正常公告
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绿化工程LH1标段施工(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GLTC-197BE213B174
一、评标情况
LH1标段
标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 | 哈尔滨禹麟绿化有限公司 | |||
LH1 | 1 | 预期中标价(元) | ********.00 | |||
质量目标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 |||||
安全目标 |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 |||||
工期的响应情况 | 开工日期 2020 年 4 月,交工日期 2020 年 10 月,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
主 要 人 员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韩广予 | |||
证书名称和编号 | 职称证 B********3 | |||||
个人业绩 | 1、哈尔滨市道里区园林管理局2016年彩化建设项目第十八标段; 2、哈南工业新城南拓公园升级改造绿化工程(一标段); 3、哈尔滨市园林种苗科研示范基地(一期)建设工程(第十九标段);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李春玉 | ||||
证书名称和编号 | 职称证B********2 | |||||
个人业绩 | 1、香坊区2015年城区园林绿化工程第十一标段(华山路绿地、赣水路与红旗大街交口绿地、进乡街绿地); 2、大黑河岛绿化恢复工程第二标段; 3、哈尔滨市道里区园林管理局2016年彩化建设项目第十八标段; 4、哈西E14地块项目园林景观工程; | |||||
单位业绩 | 1、哈尔滨工运史展馆景观附属配套工程第五标段; 2、科技创新城核心区绿化综合整治工程、产业区标准厂房绿化工程及电子产业园绿化工程施工(十标段); 3、哈尔滨站改造市政配套工程北广场交通枢纽地面工程施工(三标段); 4、郭地方路(国道同哈公路与国道绥满公路连接先锋路至团结路东西路13段)绿化工程(第一标段); 5、牡丹江管理局道路与公共绿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化); 6、清河弯棚户区改造安置工程7-01地块庭院绿化工程 7、哈尔滨市道里区园林管理局2016年彩化建设项目第十八标段; 8、哈南工业新城南拓公园升级改造绿化工程(一标段); 9、哈尔滨市园林种苗科研示范基地(一期)建设工程(第十九标段); 10、香坊区2015年城区园林绿化工程十一标段(华山路绿地、赣水路与红旗大街交口绿地、进乡街绿地); 11、哈西E14地块项目园林景观工程; | |||||
排序 | 后备中标候选人 | 哈尔滨弘业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2 | 预期中标价(元) | ********.00 | ||||
质量目标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 |||||
安全目标 |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 |||||
工期的响应情况 | 开工日期 2020 年 4 月,交工日期 2020 年 10 月,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
主 要 人 员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孟凡新 | |||
证书名称和编号 | 职称证A********9 | |||||
个人业绩 | 1、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路绿化养护工程; 2、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局松北区2018年彩化工程第三标段; | |||||
项目总工 | 姓名 | 杨文铁 | ||||
证书名称和编号 | 职称证A********3 | |||||
个人业绩 | 1、黑龙江省(富锦)绿色食品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2、哈尔滨市松北区万达文旅城周边道路绿化工程一标段; | |||||
单位业绩 | 1、黑龙江省(富锦)绿色食品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2、哈尔滨市松北区万达文旅城周边道路绿化工程一标段; 3、呼伦贝尔两河圣山旅游文化区绿化工程二期项目(二标段); 4、牡丹江西苑公园A区、B区绿化工程施工; 5、突泉县2016年重点工程绿化项目(六标段); 6、五大连池市双龙泉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土地整理及绿化); 7、呼伦贝尔新区东山家园小区绿化及铺装工程; 8、五大连池市德安园公墓环境景观工程(三号景观桥、绿化、铺装、六角重檐亭及园林家具); 9、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局松北区2018年彩化工程第三标段; 10、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路绿化养护工程; |
二、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标段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依据和原因 |
LH1 | 1 | 哈尔滨松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1.2条资格评审标准(3)业绩最低要求规定“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不少于28公里(含28公里)的一级及以上或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含800万元)的公路绿化工程或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评标结果公示期3日,公示时间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4月18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文件。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相应请求及主张;
2.4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5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送达地址为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远东大厦A区10楼,联系电话****-********-****
四、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113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联 系 人:马宏轩
电 话:82367132转8302
电子邮箱:glzb3103@163.com
2020年4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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