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合溪水库、包漾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案编制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县合溪水库、包漾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案编制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长兴县环境保护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合溪水库、包漾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案编制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ZBCCXCG-20-008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03-24

七、 定标/成交日期:2020-04-16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备注总价(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长兴县环境保护局编制《合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和《包漾河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根据《湖泊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合溪水库、包漾河生态安全调查,提交《合溪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含水库生态安全调查和评估内容)、《包漾河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并最终通过专家论证评审。1

*******.00元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31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废标信息:无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周建琴,吴海斌,韦云波,褚佳敏,李思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陆工

联系电话:****-********135*****977

传真:****-********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云峰大厦1号楼6楼

2、采购人名称:长兴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沈杰

联系电话:****-*******

地址:锦绣路兴国商务楼2号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人: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和长兴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方案编制 保护 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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