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芜湖县2020年县城区路灯及公园亮化灯维修耗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芜湖县2020年县城区路灯及公园亮化灯维修耗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县2020年县城区路灯及公园亮化灯维修耗材采购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芜湖县2020年县城区路灯及公园亮化灯维修耗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H12CG2020HW684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9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日期:2020年04月13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上海辰蕴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市辖区·奉贤区
中标金额:372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名称:电缆,规格型号:0.6/1KV-YJV-5×10,数量1000米,单价30.24元,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唐业仓、胡建敏、夏名首、蒋荣、刘峰
招标人名称:芜湖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芜湖县湾沚镇湾石路交通大楼二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00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25楼
项目负责人:潘工联系电话:181*****287
收费标准:公管(2016)139号文收费金额:4464元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15日 至2020年04月16日 (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739,联系电话:181*****28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无效投标单位:
1、安徽锦沛商贸有限公司,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处理;
2、安徽昱庆水电安装有限公司,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处理;
3、芜湖市东发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处理;
4、芜湖县仁莲建设有限公司,原因: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交货一览表”无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情形,无效投标处理;
5、芜湖丽芳园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原因:“交货一览表”和“核心产品一览表”中均未明确所投产品品牌;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情形,无效投标处理;
特此公告。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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