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法院四都人民法庭及配套设施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诏安县人民法院四都人民法庭及配套设施工程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诏安县人民法院四都人民法庭及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人民法院四都人民法庭及配套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2019]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人民法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概算总投资837.42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1800㎡,主要建设审判综合楼636.10㎡和诉讼服务中心大楼1143.90㎡。本项目预算审核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工程的施工:(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专业: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属于小型项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为*******元(含暂列金27338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所有投标人须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④根据建办室(2019)50文、闽建筑〔2019〕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取消本项目设置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一级、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规定(即一级、贰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⑤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场递交、开标及现场解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6日08 时30 分00秒至2020年3月20日 17时30分00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00%~10.00% (含6%,不含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4月15日 17:00:00(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中任意一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4月16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诏安县,邮编:363501

电子邮箱:/

电话:136*****886,传真:/

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幢1单元27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35@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玉良路

联系电话:0596-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

联系电话:****-*******

诏安县人民法院四都人民法庭及配套设施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0〕61号)精神及《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本项目修改补充内容如下:

(1)投标人进入中心时携带健康证明(健康证或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正常(﹤37.3°C)、身份信息与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一致方可进入。进入中心应全程佩戴口罩。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并登记上报;

(2)招标人、代理单位及投标单位进入中心要按照《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疫情防控时期进场开评标工作指引》要求,主动配合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做好开、评标工作。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 标 人:诏安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3月26日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疫情防控时期进场开评标工作指引

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我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序进行,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 适用范围:疫情防控时期进场项目。

二、 指导思想: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协调配合”进行。

三、 工作原则:到场的交易各方主体应按照本指引要求,主动配合中心做好开评标工作。

四、 开评标流程

(一) 开标前

1、增设电子大屏幕、监控摄像头,临时座椅,搭建临时“开标大厅”,将原有密闭的开标厅搬到开阔的停车场,确保空气流通;

2、当日值班保洁对场所进行地面消毒;

3、进入中心的人员一律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正常(﹤37.3°C)并全程佩戴口罩;

4、原则上,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每个项目各限派3人(含招标人派出的评标代表)参加开标、评标活动;

5、中心旁门临时封闭,从大门进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招标项目截标时间前30分钟到达;投标人在前15分钟到达,进入中心的人员应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排队等候;

6、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入中心时携带健康证明(健康证或健康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正常(﹤37.3°C)、身份信息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一)一致方可进入。进入中心应全程佩戴口罩。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并登记上报;

7、由中心工作人员引导相关人员至开标项目临时搭建的开标室,就坐时应间隔一米以上。任何人在场内须做到不随意走动,不聚集,不攀谈;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人自行准备口罩、一次性手套和喷剂型酒精、消毒液等防护用品;

(二)开标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在关闭电脑等电子设备后,使用喷剂型酒精、消毒液对电脑、鼠标、键盘、桌椅、摇球机、摇控器、桌椅等设施设备进行消毒;

2、开标结束后,无需办理其他业务的投标人由我中心工作人员引导离开;因招投标工作需要留在现场的投标人,应在指定的地点等待通知,不得随意到处走动;

3、如需订餐,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统一订餐配餐,餐费全部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就餐时禁止沟通交流,防止飞沫传播。就餐完将餐具放到中心设置的垃圾投放点,由中心保洁人员统一转运。

(三)评标

1、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专车(两辆以上)接送评标专家;

2、评标专家按要求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测量。体温检测正常(<37.3度)并填写《人员健康情况登记表》,将个人物品放到指定的地点后签到,评标前洗手消毒并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评标期间,评标专家分散就坐,距离超过1米以上,独立完成项目评标工作,不得在评标区域随意走动。项目监督人员通过网络方式对项目评标活动进行监督;

4、每个项目仅允许一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指定评标室内为评标专家提供服务,不得在评标区域随意走动;

5、评标期间如需订餐,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统一订餐送至评标室就餐,就餐时禁止沟通交流,防止飞沫传播。就餐完将餐具放到中心设置的垃圾投放点,由中心保洁人员统一转运;

6、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评标专家劳务费。并负责清理评标室桌面,保持整洁。

(四)开评标结束

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当按中心工作人员指引迅速离开,不得停留。

2、当日值班保洁负责垃圾清扫和开标后对电脑、鼠标、键盘、桌椅、摇球机、摇控器、等设施设备进行消毒并对地面进行消毒。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2日

附件一:

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活动

承诺书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 开评标工作需要,我司委派 (姓名、身份证号码)

作为我司工作人员,前往贵中心进行项目开评标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结合省、市、县有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作出郑重承诺如下:

1.现场参与开标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良好。

2.按照《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疫情防控时期进场开评标工作指引》要求,主动配合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做好开、评标工作。

3. 如在开、评标结束后,发现我单位工作人员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情况,及时主动向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报告。

以上承诺事项若不能履行到位,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企业/单位(盖章):

企业/单位负责人(签字):

承诺时间:

诏安县人民法院四都人民法庭及配套设施工程

中标候选人(暨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诏安县人民法院四都人民法庭及配套设施工程

2.招标人:诏安县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诏安县

招标人联系人:沈先生联系电话:****-*******

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

4.开标时间:2020年4月16日8时30分

5.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6.00%~10.00% (含6%,不含10%)]

6.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为*******元(含暂列金273387元);

7.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相关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叄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韩惠贞注册证号:闽********5087

项目技术负责人:黄艺伟

投标报价:(大写)伍佰贰拾壹万肆仟贰佰零叁元陆角贰分(小写¥*******.62元)(含暂列金273387元)

8.施工工期:190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10.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奕芳(组长)、林开明、周志勇、周秀云、林小明

11.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12.公示期: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6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监督部门: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0596-*******

招 标 人:诏安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晨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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