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中央生态绿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宣城市中央生态绿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招标人:宣城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民生路69号

代理机构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双塔路市政集团大楼10楼

项目名称

宣城市中央生态绿地工程

项目编号

XCS-GC-GK-*******

开标时间

2020年4月17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杭州萧山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308号

投标报价:********7.91元

工期(交货期):2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3.00分

项目负责人:张健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133*****462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华山洼生态修复及功能提升项目二期 A 区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温州生态园三垟湿地南仙堤二期(水上游线)生态建设工程、孝感市槐荫公园三期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华山洼生态修复及功能提升项目二期 A 区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

其他:中国风景园林协会优秀园林工程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广西富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13层1号房

投标报价:********3.66元

工期(交货期):2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2.59分

项目负责人:唐仕茂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桂145*****585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企业业绩: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五象大道北兴斌沙场-三岸大桥)、方特东盟神画(A 区) 景观工程、自贡市釜溪河复合绿道城区连接段建设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南宁市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南岸:五象大道北兴斌沙场-三岸大桥)、方特东盟神画(A 区) 景观工程

其他:中国风景园林协会优秀园林工程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凤起桥河下40号203室

投标报价:********8.41元

工期(交货期):2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1.71分

项目负责人:宋邵慧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133*****093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业绩:阜阳市颍州区芦桥沟生态湿地公园、阜阳市颍州区南片区生活系统绿化工程七渔河景观绿化设计及施工、浙江影视后期制作中心一期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标段二(景观绿化工程)、郑东新区龙湖生态绿化建设(二期)四标段项目施工

项目负责人业绩:阜阳市颍州区芦桥沟生态湿地公园、阜阳市颍州区南片区生活系统绿化工程七渔河景观绿化设计及施工、郑东新区龙湖生态绿化建设(二期)四标段项目施工

其他:中国风景园林协会优秀园林工程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公示时间

2020年4月18日至2020年4月20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近半年社保证明材料。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地 生态 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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