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对2020-2022年度昆明市东川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入围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一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及应急处理能力;
1.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6 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7-2019)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阶段或定标阶段进行查询核实供应商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4在东川区区域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
2.5必须具有二类以上(含二类)汽车维修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项目编号、内容及其他要求3.1项目编号:KMDCJC20200201。
3.2磋商内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入围单位,作为承担2020-2022年度昆明市东川区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入围企业。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4服务期限: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3.5入围服务机构数量:5家。
3.6项目预算:本次采购无预算资金,采购入围定点维修企业,不支付费用给维修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在入围范围内确定维修服务企业后,公务车辆的具体维修费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介绍信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均带原件)。在昆明市东川区市府街8号东川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获取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4.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响应。(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30日14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金尚俊园小区金尚尚座18楼1818室昆明绿荣有限责任公司。
5.2响应文件接受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磋商时间、地点2020年4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金尚俊园小区金尚尚座18楼1818室昆明绿荣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八、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0871-62123203。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市府街8号。
财政主管部门: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71-6212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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