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评估与管理系统等设备中标结果
健康评估与管理系统等设备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医科大学
乙方:福建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CCZB[GK]*******的健康评估与管理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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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3 | 3-1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尘埃粒子计数器 | 1 | 台 | 国内 | 96800 | 96800 | 诺达净化 | ND-6100 | 无 | ||||
3 | 3-2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便携式液氮运输盒 | 2 | 套 | 进口 | 29700 | 59400 | 美国Brooks | Cryopod Carrier | 无 | ||||
3 | 3-3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心肺复苏模拟人 | 2 | 台 | 国内 | 30900 | 61800 | 挪度 | 171-01260+170-30050 | 无 | ||||
3 | 3-4 | A******** | 电化学分析仪器 | 转印系统 | 3 | 台(件) | 进口 | 22300 | 66900 | 美国Bio-Rad | Power Basic+Mini-Protean Tetra Cell+Min-Trans Blot Module | 无 | ||||
3 | 3-5 | A033412 | 教学专用仪器 | 高压灭菌器 | 1 | 台 | 国内 | 164000 | 164000 | 山东新华 | MAST-A-350DD | 无 | ||||
合计: | 4489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肆万捌仟玖佰元整(¥448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3-1、3-3、3-5国产产品为合同生效后30天内交货,3-2、3-4免税进口产品完成办理免税证明后6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医科大学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按照合同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验收,有可能做破坏性实验检查材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验收方法: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进行为期30天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甲方对设备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评价,符合要求后的,验收通过;不合格的,乙方需进行更换或整改,并重新调试运行直至达到验收合格。甲乙双方代表必须按《福建医科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上规定的项目对照设备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验收时乙方应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等相关材料,如发现设备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乙方提出索赔。如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甲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乙方提出索赔。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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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国产及进口非免税产品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资产入库建账后30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免税进口产品付款方式:100%L/C(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货物到达口岸后凭信用证项下单证付80%的合同款,余款20%待全部货物验收合格正常运行三个月后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0 %。 10.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以上(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3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4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售后服务承诺书1、保修期:乙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12个月(若招标文件中另有体现,以保修年限较长的情况为准),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2、服务响应时间: 7x24小时服务热线;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对所购仪器进行维修通知时,立即给予答复,并安排专业维修人员6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服务;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乙方提供相应配置的代用设备或更换新设备,以保证甲方工作不中断,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情况下,由乙方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的修复或更换。设备保修期过后,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响应要求,6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予以解决问题,仍承担设备终身维修服务,只收成本费,并保证软件的免费升级。3、服务方案:乙方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为甲方提供详细的实验室准备条件,指导甲方布置实验室;为甲方提供详细的产品信息,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3天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工程师在进行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4、技术培训:仪器启动时由厂家专业工程师对操作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货物安装、调试、维护、操作、保养等方面的培训。并对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维护、故障排除、仪器的技术原理、数据处理、仪器基本维护等日常保养等方面操作以备甲方使用,直至能熟练独立操作。5、保养方案:乙方将根据货物特点及技术要求在设备安装现场对甲方进行保养维护培训,直至使用人员能完全操作和维护。免费为甲方提供全部产品的操作、使用及维护的技术培训服务并提供维修、保养手册。甲方对仪器使用一段时间后,将组织甲方再培训,主要是针对本次项目的产品线进行介绍,对产品技术原理、功能、性能特点进行讲解,目标是使甲方达到对相关设备的基本操作、配置、基本故障能够独立诊断和处理。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6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医科大学 | 乙方: | 福建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 | 住所: | 福州市杨桥东路5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秀莲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林洋******** | 联系方法: | 131*****296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4273 5835 7914 |
签订地点: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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