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职业学院安保管理与服务中标结果-
城市职业学院安保管理与服务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乙方:厦门特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FX[GK]*******-1的2020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安保管理与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1204 | 物业管理服务 | 2020年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安保管理与服务采购 | 1 | 批 | 国内 | ******** | ******** | 厦门特保 | 安保管理与服务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贰拾伍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投标人提供最短进场期,除非采购人另有要求,否则所有管理与服务人员最迟须在2020年4月15日完成跟岗并进行相应岗前培训工作,2020年4月30日17时00分前完成所有交接并入驻。;
4.2交付地点: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入驻并提供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在安保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安保管理与服务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总体要求 1.1 负责校区内消防管理、公共突发紧急事件应急处理、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1.2校园监控系统、消防系统、车辆人员出入系统等公共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等。 1.3 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1.4 公共安全秩序的维持。 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与公共安全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建立回访和记录制度。 1.5承担校内学生宿舍及其公共部分的安全管理。 1.6完成甲方实际要求的其它安全保障工作。 乙方应维护甲方常规教育教学及甲方承接的社会服务项目和活动等公共安全秩序。如遇甲方举办大型活动、迎接上级检查评估以及处于特殊敏感时期,乙方应负责完成甲方交办的安保任务等。 1.7 如在校园内发生失窃案件,要根据公安部门、法院的认定,负责进行赔偿。 (二)管理与服务具体要求 2.1安全保卫及消防、交通管理 2.1.1安保服务范围 前埔北校区、前埔南校区。 2.1.2 管理目标 反恐防暴、财产安全是校园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安保队伍是校园实施安全工作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严格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甲方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制定门卫管理制度、验证制度、巡逻管理制度、岗位管理制度等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督导落实到位,防止和预防任何危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维护甲方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校园安全、财产及附属设施不受人为损坏,创建平安校园,加强校园的治安保卫工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实行全方位的消防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出具消防管理机构认可的检测报告),保证其正常运作,保证消防通道通畅;定期组织消防训练,组织学生和教职工参与消防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根据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台账资料,消防系统设备完好率100%;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来访人员登记制度、设立服务电话,配合校园网络平台,接受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报修等与公共安全有关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建立回访和记录制度。做到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有序,并有详实记录数据;校园治安秩序良好,治安案件发案率低于1‰以下,治安事件及时处理率为100%。 2.1.3管理要求 2.1.3.1保安服务要求: (1)保安队长的年龄需在20-45周岁之间,学历大专以上,有二年以上从业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安全保卫工作经历、人员管理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2)原则上所有保安人员的年龄要在45周岁(含)以下,个别综合素质比较好的可放宽到50岁左右,学历必须是初中以上。 (3)所有保安人员都须经有培训资质的保安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持证上岗;人员身体健康,有三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并上交保卫处证明复印件;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配合做好政审工作。 (4)服从甲方保卫处管理,严格按照保卫处要求做好安防工作,自觉接受公安部门、地方管理部门的业务检查、监督和指导。 (5)严格贯彻执行甲方校园管理各项规定,有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无重大失窃、抢劫、伤害、火情、交通等重大案件发生。 (6)按规定到岗、文明执勤,动作言语规范、训练有素;岗位值勤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有严格的校门门卫制度、值班记录和来访人员登记记录齐全。 (7)能严格执行人员、车辆进出校门的管理规定,规范交通停车秩序,车辆通行畅通,并确保校区各类车辆的安全。 (8)校大门执勤岗和校园巡逻岗人员要求为男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高1.70米及以上;其他门卫管理岗和学生宿舍区夜间固定值班岗人员要求男性、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高1.65米及以上。 (9)夜间值班“不睡岗、不脱岗”,做好学生宿舍楼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反馈和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10)发现有犯罪嫌疑的人员和易燃易爆、剧毒或发生刑事、治安案件,必须立即报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 (11)须具备有处理一般事故的能力及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12)履行甲方保卫处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2.1.3.2保安队(班)长职责 (1)负责管理全队(班),主持召开队(班)务会(每周不得少于一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布置工作,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带领本班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应提前排好本周值班表,每天要求按规定人数上岗;对每个班的各个岗位不少于两次考勤、检查和登记;各班上岗前要集中上岗人员交待有关事项,传达中标人单位及甲方保卫处布置的工作任务;检查上岗人员的着装(穿保安服、戴帽子、扎领带和佩戴上岗证等)、仪容(不留长发和胡须等)。下岗时集中队员讲评当日工作情况,做好考勤记录。 (3)熟悉本班保安员的岗位职责和任务,掌握校区治安、消防、交通等保卫工作特点。具备处理各种突发案件、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组织领导能力。 (4)每周不得少于四个小时对保安人员的进行岗位培训和训练工作,对不称职者要从速处理。对因管理不力造成的工作失误承担管理责任。 (5)熟悉校内的各种消防设备、设施,了解消防水源的分布,绘制甲方的消防重点部位、道路、水源平面示意图;对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 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火灾隐患的检查和消除;定期组织消防、防非法入侵等应急训练,定期进行演练。 (6)坚决服从和密切配合甲方保卫处的工作,对保卫处提出的人员调整、隐患排查、整改等问题要及时解决、更改和落实;对甲方组织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演出要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方案,并上交保卫处。 (7)积极参加甲方保卫处组织的学习和会议。及时上报人员调整情况,每周至少一次向甲方保卫处汇报保安队伍管理和甲方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8)完成甲方保卫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2.1.3.3保安员职责及要求 (1)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严禁刁难、打骂或威胁师生和群众,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2)提前10分钟交接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岗。执勤时应着保安制服,佩戴上岗证及标志,仪表端正、规范上岗(坐姿端正,不抽烟、不翘二郎腿)、文明执勤,不做玩手机、打瞌睡、在岗与无关人员聊天等不符合执勤规范的事宜,熟练掌握本责任区有关情况。 (3)负责校区内的护卫、巡逻,认真做好防盗、防抢劫、防非法入侵等安全工作,熟练掌握所配备的警具和通讯设备,了解监控和报警器材的位置。掌握校内安防的基本情况和防范重点。巡逻时要始终提高警惕、密切关注校园动态和重点人员有关情况,检查室外消防设施有无损坏或丢失等;不准串岗,不准随地坐卧、谈笑打闹,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报告。 (4)严格执行校门岗管理制度,对外来车辆、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进行询问、登记;对机动车辆载物出门或个人携带大件包裹、大宗物品出校门应检查是否具有相关证明,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严禁营运车辆进入校园,对经甲方保卫处批准同意在校过夜的外来车辆要指明停车位,办理登记手续。 (5)承担甲方义务消防队员的责任,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每月对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和登记一次;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和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处理。并及时报告中标人单位和甲方保卫处。 (6)维持好校园内的交通秩序,管理好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保证校园交通畅通安全,车辆放置有序,对突发的交通事故要妥善及时处理,对重大交通事故要及时报保卫处。 (7)承担甲方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各种突发案件、事故的处理、报告工作和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8)阻止社会闲杂人员、小商小贩、收购废品及拾破烂人员进入校内。 (9)各岗位执勤人员要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及时接收传送紧急信件;保持值班室、各岗位和周边环境的卫生整洁。 (10)校门岗及在室外执勤的固定岗人员,必须成跨立姿势(两脚分开约30公分)站立,遇见上级领导、来宾和学校领导应成立正行举手礼;遇见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和教师行注目礼。 (11)爱护校内公共财物、设施和设备,不得无顾损坏。发现他人破坏或损坏公物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处理。 (12)监(消)控室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和消控设施设备的操作方法,认真做好接警、报警、询问和记录、报告工作;及时接听报警求助电话,对讲机要随叫随接; 到达校内各的方位的出警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13)完成保卫处安排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2.1.4岗位及职责 (1)北校区北大门:实行24小时三人在岗值班制度 岗位职责: ?对进出校园的外来人员进行验证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引导;维护岗位周边的各类秩序和卫生;做好涉校、涉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负责管理岗位室内反恐防暴器材和消防应急器材; ?对进出学校的车辆进行检查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引导; ?对进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检验和登记,并根据统一的行李出门条对物品须核对后进行放行; ?熟练掌握和操作车辆、人员进出系统、红外报警系统、一键式报警系统; ?做好各类登记统计工作; ?负责对匠心楼(1-3号)的消防器材的保养检修工作; ?对匠心楼(1-3号)室外电灯的开启和关闭工作; ?配合学工处和各总支做好住宿生夜间迟归晚归的检查登记和教育管理工作; ?完成甲方保卫处赋予的其他任务。 (2)北校区东大门:实行24小时三人在岗值班制度 岗位职责: ?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进行验证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引导;维护岗位周边的各类秩序和卫生;做好涉校、涉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负责管理岗位室内反恐防暴器材和消防应急器材; ?对进出学校的车辆进行检查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引导; ?对进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检验和登记,并根据统一的行李出门条对物品须核对后进行放行; ?熟练掌握和操作车辆、人员进出系统、红外报警系统、一键式报警系统; ?做好各类登记统计工作; ?配合学工处和各总支做好住宿生夜间迟归晚归的检查登记和教育管理工作。 ?完成学校保卫处赋予的其他任务。 (3)南校区大门岗:实行24小时三人在岗值班制度 岗位职责: ?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进行验证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引导;维护岗位周边的各类秩序和卫生;做好涉校、涉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负责管理岗位室内反恐防暴器材和消防应急器材; ?对进出学校的车辆进行检查和登记,并进行必要的引导; ?对进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检验和登记,并根据统一的行李出门条对物品须核对后进行放行; ?熟练掌握和操作车辆、人员进出系统、红外报警系统、一键式报警系统; ?做好各类登记统计工作; ?配合学工处和各总支做好住宿生夜间迟归晚归的检查登记和教育管理工作。 ?完成学校保卫处赋予的其他任务。 (4)北校区监、消控室:实行24小时二人在岗值班制度(消控室人员必须具备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职业资格证书); 岗位职责: ?熟练掌握和操作学校监控系统和消控系统; ?监视视频监控画面,发现可疑情况立即进行处理,并对其他各执勤点进行指导; ?熟练掌握和操作红外报警系统; ?负责学校“校园110”接警工作,并负责通知校区人员出警; ?做好各类登记统计工作; ?做好学校应急指挥中心的各项工作; ?负责对云顶楼消控系统的操作及消防器材的保养检修工作; ?负责微型消防站物资器材的请点、维护保养等工作; ?完成学校保卫处赋予的其他任务。 (5)南、北校区巡逻兼机动岗:24小时4人在岗值班制度 岗位职责: ?负责校园的巡逻工作,检查校内宣传栏、公告栏、横幅,防止出现违反国家、学校相关规定的文字等; ?负责“校园110”的出警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负责维护明德楼(1-7号)的秩序,做好防盗门的开启及关闭工作; ?负责检查教学区所有门窗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负责教学区的消防器材的保养检查工作;对教学区室外电灯的开启和关闭工作; ?做好巡逻的登记工作;检查督促各执勤点情况; ?熟练和掌握红外报警系统;做好各类登记统计工作; ?负责校内停车场的管理;检查校内停车、摆摊设点等各种秩序; ?完成学校保卫处赋予的其他任务。 (6)北校区勤业楼:实行07:00—19:00时一人在岗值班制度; 岗位职责: ?对进出办公楼的外来人员进行询问和登记; ?负责维护办公楼的办公秩序; ?负责对办公楼的消防器材的保养检修工作; ?做好各类登记统计工作; ?对办公楼室外电灯的开启和关闭工作; ?负责办公楼周边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完成学校保卫处赋予的其他任务。 (7)南苑、北苑岗:实行24小时6人在岗值班制度(其中北苑3人、南苑3人) 岗位职责: ?负责南苑、北苑的视频监控系统使用与管理; ?负责学生公寓范围内的巡逻; ?做好进出南苑、北苑人员的管理与登记; ?做好进出南苑、北苑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做好岗位周边公开栏、宣传栏的检查工作,防止出现不适言论; ?及时发现并处理周边突发情况; ?负责南苑、北苑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的检查维护; ?做好岗位周边停车秩序的管理; ?及时发现和处置南苑、北苑范围内的可疑人员; ?及时发现和处置学生因矛盾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等情况; ?及时发现和处置外来人员进入南苑、北苑进行推销、诈骗等; ?做好自行车停车棚的管理; ?防范人员、物品非正常进出校园; ?做好南苑、北苑的治安管理; ?完成学校保卫处、学生工作处赋予的其他任务。 (8)南校区视频监控分控室岗:实行24小时一人在岗值班制度 岗位职责: ?熟练掌握和操作学校监控系统; ?监视视频监控画面,发现可疑情况立即进行处理,并对其他各执勤点进行指导; ?熟练掌握和操作红外报警系统; ?负责学校“校园110”接警工作,并负责通知校区人员出警; ?做好各类登记统计工作 ?做好学校应急指挥中心的各项工作; ?负责微型消防站物资器材的请点、维护保养等工作; ?协助其他岗位做好敬业楼及日新楼消防器材的保养检修工作; ?完成学校保卫处赋予的其他任务。 (9)消防管理员:具备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职业资格证书;负责组织对南北校区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及管理;负责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微型消防站的管理;配合保卫处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完成甲方保卫处赋予的其他任务。 (10)安防设备管理员:具备计算机和网络管理知识;负责南北校区视频监控系统的检查及管理;负责南北校区车辆及访客系统的检查及管理;配合保卫处对安防设施设备的维修;完成甲方保卫处赋予的其他任务。 (11)北校区图书馆:07:00--22:00时一人在岗值班制度; 岗位职责: ?热爱本职工作,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忠于职守,奉公守法,积极做好图书馆内的图书馆监控工作,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实行相对固定轮流值班制度,负责早上7:00开门和晚上22:00关闭图书馆所有对外通道,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监督读者从入口处刷卡进入图书馆,一卡一人。负责读者通过门禁系统的安全检查,若出现报警,立即查明报警原因。 ?按规定时间检查治安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向保卫处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对违反图书馆管理制度者,要迅速制止或交保卫处;中午要加强各个楼层的巡视,周六、周日上、下午、晚上要巡视,并作好记录。每天闭馆前巡视全馆安全,严格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确保读者全部离馆。 ?负责临时来馆人员及来访人员询查、登记工作。对外单位来访人员应热情接待,严禁闲杂人员入馆,确保本馆安全。维护馆内秩序,禁止在馆内吸烟、乱贴乱画、高声喧哗等。 ?负责图书馆照明电源的开启和关闭,保持图书馆大厅的整洁与有序,及时报告电梯出现的故障。 ?必须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与技能,了解火灾形成的原因、类型,防火措施和规定,灭火的方法,应注意的事项,各种灭火器材和使用等。掌握防台风方面的知识。如遇紧急情况及时与甲方保卫处、馆领导和办公室联系。 ?负责图书馆消防连动系统的日常管理,熟练掌握和使用图书馆消防连动系统,每天闭馆前十分钟播放闭馆提示音乐。 ?负责楼内财产安全和消防安全,预防和制止各类恶性事件的发生,制止违反图书馆相关规定的各种不良行为,协助图书馆处理开放期间的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馆内特殊事情。 ?爱护馆内设备设施,严禁把馆内公共物品带出馆外。交接班人员要把上一班的工作情况清楚地交给下一个班。 ?值勤人员必须着装上岗,姿态良好,不东倒西歪,不怠慢松懈,不打瞌睡、闲聊,不随意脱岗、漏岗,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负责图书馆大门区域严禁车辆停放的提醒及秩序维护; ?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2)保安队长、副队长各一人,安保班长南北校区各一人 岗位职责:详见保安队(班)长职责 以上工作岗位及其职责根据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需要,保卫处可做实时调整。各岗位累计最低人数配置不低于63人。 2.1.5器材配备 (1)所有岗位人员需统一配备专业制服、制服帽,各门岗人员配备钢盔及制服帽、八件套腰带、白手套、皮鞋。 (2)岗位配备统一对讲系统,对讲信号必须能覆盖甲方校园内所有区域。 (3)所有岗位配备反恐防暴、处突防卫器具:防爆钢叉、防爆盾牌、强光手电筒、辣椒水、防割手套、伸缩棍等。(安保器材等威慑犯罪的器具必须由中标人向公安部门报批,并尽可能多配置一些其它安全防卫器具。) (4)南北校区各配备一辆四轮巡逻电动车、配备适量两轮巡逻电动车(配备数量依照实际需求配置)。 (三)人员配置要求 3.1 安保管理人员岗位设置 岗位至少配备人数学历、资质要求年龄要求其它要求 项目经理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 ②具有红十字会急救证书,提供证书有效证书复印件; ③为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④为中共党员,提供党员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⑤具备高校保安服务半年以上管理经验,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证明。 项目经理助理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①具有高级消防工程师,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②具有红十字会急救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③从事安保管理工作满5年及以上的,安保管理工作时间以安保单位出具证明为准; ④具备高校保安服务半年以上管理经验,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证明。 3.2 安保维序岗位设置 序号岗位岗位数学历及职业资格备注 1安保队长11.保安队长的年龄需在25-45之间,学历大专以上,具有红十字会急救证书,属于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半年以上从业岗位工作经验,具有半年以上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经历及人员管理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2.原则上所有保安人员的年龄要在45岁以下,个别综合素质比较好的可放宽到50岁左右,学历必须是初中以上。其中大门岗的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 3.所有保安人员都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持证上岗;人员身体健康,有三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并上交保卫处证明复印件;所有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配合做好政审工作。南北校区各一个 2安保班长2南北校区各2个(24小时工作制) 3北校区北大门324小时工作制 4北校区东大门324小时工作制 5南校区大门岗324小时工作制 6北校区监、消控室2都必须具备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职业资格证书(24小时工作制) 7南、北校区巡逻兼机动岗424小时工作制 8北校区勤业楼1实行07:00—19:00时一人在岗值班制度 9南苑(1-4舍)、北苑(1-9舍)岗6其中北苑3人、南苑3人(24小时工作制) 10南校区视频监控分控室224小时工作制 11消防设备管理员1具备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职业资格证书(24小时工作制) 12安防设备管理员1具备计算机和网络管理知识以及消防中控室监管员职业资格证书(24小时工作制) 13北校区图书馆107:00--22:时一人在岗值班制度 岗位数合计30 说明:以上工作岗位及其职责根据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需要,保卫处可做实时调整。各岗位累计最低人数配置不低于62人。 中标人另需安排培训人员对保安队伍进行培训,投标人保安队伍要求管理培训人员[45周岁(不含)以下]: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警校或武术学校毕业;特战队员退役军人;中共党员。 (四)考核办法和措施 4.1安保服务考核管理办法 4.1.1甲方成立安保考核小组对中标人的服务与管理进行监管,学校保卫处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安保服务范围、要求,负责对中标人履行合同情况及服务质量进行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定期考核。安保服务的项目均为甲方考核内容。考核采用现场检查、临时抽查、随机采访、问卷征询、定点征求意见或举报等方式监督检查,依据事实和效益,客观评价,奖惩挂钩。 4.1.2各项协议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按协议执行考核,严格落实;没有明确规定的,根据各系部、各部门反馈意见经双方协商确定。 4.1.3每月对乙方进行考核,每月考核时间由甲方决定,考核时可邀请乙方的管理人员参加。 4.2 安保服务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4.2.1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安保维序情况考核表 序号项目考核标准内容评分标准扣分 一人员保障 (20分)1.按岗位设置要求配齐配足岗位人员,未配足按缺勤进行扣分。 2.所有当班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有事须请假,并有相关顶班人员。迟到早退按缺勤评分。每缺勤一人次扣减5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二安全保卫、消防、交通、治安管理 (75分)1.实行24小时安保制度;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岗位按照制度执行。发现外来人员、车辆未登记进入一次扣减1分,人员睡岗一人次扣减1分。 2.保安人员持证上岗,着装按公安局认可的服装配备,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未持证上岗一人次扣减5分,着装不统一一人次扣减1分 3.熟悉岗位职责,落实岗位责任,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事项;无师生有效投诉。岗位职责不熟悉一人次扣减3分,做与岗位职责无关事情如玩手机、看报(杂志)等一人次扣减2分。有效投诉一次扣减5分。 4.无因管理责任引发的各种事故案件。发生一起事故,当月直接评定考核不合格。 5.道路畅通,校园内车辆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道路不畅通、车辆乱停放一起扣减1分。 6.保安人员负责消防工作,每月至少训练、演练2次,开展消防知识及法规宣传教育。未组建义务消防队扣减5分,未组织训练、演练一次扣减2分。 7.定期检查、清洁各楼的消防设备,确保各种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建筑内各通道应24小时保持畅通。未按规定检查、消防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消防通道堵塞一处扣减5分。 8.正确操作监控、消控设备,监控系统24小时开通运行,及时发现可疑情况,保持监控室的整洁并做好交接班手续。不会操作设备每人次扣减5分。 9.爱护使用监控机器和消控自动报警设备,定期进行测试和检查,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应及时通知保卫处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人为损坏设备每处扣减5分,故障未及时报修每处扣减2分。 10.做好学生公寓的防火、防盗、防欺诈、防宗教宣传等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火灾考核直接评定考核不合格,发生外来人员盗窃每次扣减20分。 11.学生公寓岗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公寓内无闲杂人员。公寓内有闲杂人员一人次扣减1分。 12.货品出学校,必须出示相关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搬家等必须登记方可放行。未登记每次扣减1分,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直接评定考核不合格。 三其他工作 (5分)根据学校要求都能完成临时性保障任务。未完成临时性保障任务该项不得分。 四奖励性加分(5分)1. .安保人员在校内见义勇为(区级以上)的每次奖励性加3分 2.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处置得当、措施有力,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的,经学校综治办认定,每次奖励性加1-2分。 3.在上级部门来校检查中,安保管理规范,工作有力,管理经验获得上级部门(区级以上)推广或表扬的,每次奖励性加1-3分。 4.奖励性加分每月最高不超过5分。 4.3安保考核具体措施 4.3.1甲方将根据合同规定每月及不定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对考核检查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改正。 4.3.2服务初期3个月为磨合期,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评定等级为优,考核得分低于90高于80分(含80)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若当月考核得分低于80分,甲方将按比例扣减当月考核奖,扣减部分=(80-考核得分)%×磨合期的考核奖金(磨合期的考核奖金=当月应付服务费×30%)。 4.3.3磨合期内的考核得分连续三个月低于80分,为整个安保管理考评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聘请的所有人员由乙方全权负责,并于合同终止时自动撤离甲方处,甲方对乙方聘请的所有人员不承担任何义务。甲方因此遭受损害的,甲方有权自保证金及应付管理费中进行相应扣除。 4.3.4磨合期过后,安保管理考核采用月考核方式,月考核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分数高于或等于85分的,不对服务费进行扣减;考核分低于85分的,甲方将按比例扣除该服务费,服务费扣减金额=(85-考核分)%×服务费。月考核得分连续三个月低于85分,为整个安保管理考评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3.5费用计算方式:每月实际支付服务费=每月应付服务费-服务费应扣减金额。 4.3.6对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管理区域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安全事故或人员伤亡影响校方形象的,视为整个安保管理考评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罚当月服务费用的10%,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应追究法律规定的法律责任。 4.3.7除第4.3.3款、第4.4.4款、第4.3.6款约定外,全年考核平均分低于80分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聘请的所有人员由乙方全权负责,并于合同终止时自动撤离甲方处,甲方对乙方聘请的所有人员不承担任何义务。 (伍)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5.1安保管理与服务项目以乙方中标价为准,采用包干制方式,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中标的本安保管理与服务费用包括:管理与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费、加班费、人员培训费以及管理与服务所需的办公费用、税收、保险及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5.2依据中标约定,本安保管理与服务期限为30个月(含寒暑假和法定休息日),时间从2020年5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30个月合同服务期总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贰拾伍万元整(小写¥********.00元),每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伍仟元整(小写¥375000.00元)。 5.3安保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须按合同和考核结果及时支付安保管理费。其支付方式:安保管理费按月支付,乙方每月15日前须开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当月安保管理费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凭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于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安保管理费支付手续。如乙方未开具相应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安保管理费且不构成违约。如当月考核结果导致需扣除乙方相应金额的安保管理费时,甲方在次月10日前直接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其他甲方应付乙方的费用中扣除。遇特殊情况以甲方通知的支付时间为准。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及时支付安保管理费的,按未支付安保管理费每日0.1‰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的安保管理费发票由厦门特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安保管理费均转入: 户名:厦门特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0 开户行: 厦门民生银行江头支行 甲方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将安保管理费付至乙方银行帐户,乙方谅解如遇假期、节假日或其它不可预知的特殊情况,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如因厦门市财政管理部门相关支付手续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支付延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将服务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日即为甲方己履行付款义务,由于银行或乙方原因,造成服务费无法支取、承兑、短少、扣划或支取迟延等,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要求与说明 5.1乙方可提供优于采购要求的服务和人员数量,但不得低于采购要求的服务和人员数量。 5.2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并承诺其方案将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5.3乙方应接受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 5.4乙方应配备所需的管理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并明确所配人员结构构成、人员数量,其中项目经理要求具备4年以上安保管理经验,入驻后及时提供管理人员及各专业人员的资历、资格及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建立完善各类人员工作和业绩考核制度。 5.5所有人员要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佩带明显的标识,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区域要相对固定。投标人须提供确保安保人员的相对稳定的措施,无特殊原因,半年内不能更换人员,如需更换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5.6乙方须详细说明将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和数量,包括安全保卫制度。 5.7乙方应详细说明其企业的报价条件、企业实力,公司经营资金状况(银行资信证明)、财务盈亏状况,并以合同复印件等形式证明其在厦门的市场业绩及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5.8乙方应提供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清单。 5.9为方便乙方的工作需要,甲方将免费提供办公室(云顶楼103,设备配备由乙方自行解决)、工具间(教学楼六区101)各一间。 5.10严格执行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执行不好,严格处罚,按条款列入考核,与当月承包酬金挂钩。 (七)其他要求 6.1各类维护校园秩序的设备:(1)警用电动巡逻车,能满足校园24小时不间断骑行巡逻;(2)各类警示标识、安防防爆工具等;(3)其他保障乙方按要求完成服务内容的其他各类用品、工具; 6.2为工作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着装; 6.3乙方为完成甲方校园安保管理必须配备的其他物资。乙方承诺配备的物资需保证能完整的运用于本次安保管理项目,期间如设备损坏或丢失,乙方需承诺补充相应设备以保证安保管理项目的正常运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承接安保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安保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签订本合同,乙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双方确认承接的安保查验合格: 1.消防设备设施系统; 2.监控设备设施系统; 3.各个岗位设备设施系统; (一)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安保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承担责任的依据。 (二) 乙方承接安保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所应提供的相关安保资料,同时签署移交手续。双方办理移交手续后,自签署之日起,安保风险、管理、维护等即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由采购人相关部门和师生代表通过现场检查、考核会等方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服务费。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337500.00元),若未依约支付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乙方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如有违约现象,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乙方必须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足因违约而扣除的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足的,按应缴金额每日收取5%的滞纳金。如果一次性扣除的违约总额超过了履约保证金总额,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补足违约金和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支付本合同月度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期限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0月 31 日止。。
10、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影响实现本管理与服务目标的实现,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及应标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有关章节的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在管理与服务中 ,如因不可抗力且非因乙方管理不善所致的损害,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二) 乙方投入本安保项目的管理班子以及最低配备人数应与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一致,如有不一致或员工人数少于投标文件承诺最低配备人数或变动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果乙方在期限届满后仍然没有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三) 合同期内,乙方确保配备足够的员工人数和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并将具体人员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报甲方备案,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或未安排人员到岗,如需更换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更换的人员资格、业绩不得低于中标承诺的条件及被替换人员的资质、经验等要求,未经许可擅自更换或人员未到岗的,乙方须按管理人员10000元/人次、其他人员5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任何一期应付未付的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中予以直接扣除。 (四) 甲乙双方无本合同规定情形或法律规定情形随意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未履约总额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五)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337500.00元),若未依约支付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乙方在合同期内未出现违约现象,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如有违约现象,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乙方必须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足因违约而扣除的履约保证金,未按时缴足的,按应缴金额每日收取5%的滞纳金。如果一次性扣除的违约总额超过了履约保证金总额,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补足违约金和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支付本合同月度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六) 合同期满或解约后,无论何种原因,乙方必须移交其管理期间内所掌握的和本安保管理与服务有关的全部物业用房、资产、图纸、文件、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并配合甲方办理好移交手续,否则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仟元的违约金(违反保密义务的,向甲方支付人民币拾万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拒绝返还所有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七) 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按乙方实际服务时间,扣除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有权扣除的费用后结算服务费,合同期内未届满的月份的安保服务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甲方解除本合同至甲方另行与第三方签订合同期间的安保服务费用,按本合同项下标准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甲方物业性质和功能的特殊性,一旦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诉讼事实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责任由生效判决文书或调解书予以确定。但无论如何,诉讼事实发生时,甲方有权立即另选择其它安保公司进驻代替乙方,乙方应在3天内撤走所有人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足部分。。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负责制定相关的安保管理标准,并拟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及标准,要求乙方按要求进行相应的管理,详见《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安保维序情况考核表》。(一)对乙方服务与管理实施监督检查。1.审定乙方的年度管理计划,审核乙方制定的安保管理方案是否按投标文件所描述的执行,并可根据年度管理计划制作相应细则并由乙方执行。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安保管理检查考核及等级评定,月考评结果作为每月安保管理费拨付的主要依据。每学期组织一次具有一定规模的师生员工代表对满意度进行测评。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安保管理操作规范、管理手册以及负有保管和保密义务。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不称职的人员提出撤换的要求。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或给甲方声誉造成不利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服务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6.如果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安保管理服务质量不满意时,甲方有权向乙方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乙方应于甲方给定的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纠正、预防、改进。甲方对乙方情节较严重的安保管理问题有权要求限期整改,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整改完毕前甲方有权利延付相应部分的安保管理费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乙方在期限届满后仍然没有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部分的服务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办妥移交手续并及时撤离。7.负责按合同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中的5.2、5.3条的约定给乙方拨付安保管理费。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提供安保管理计划、报告等信息资料。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应将相关信息资料提交给甲方。9. 甲方不干涉乙方依法或按本合同规定内容进行安保管理和服务活动。10.在安保管理需要时,甲方为乙方收集、整理安保管理所需资料提供方便,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乙方对这些资料负有保管和保密义务。 11.甲方协调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安保管理遗留问题。 12.甲方授权乙方对违反安保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但制止行为应兼顾管理结果与目标的合理实现,且以不损害甲方声誉、形象及权益为限。13.协助乙方做好安保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等,但以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的教学秩序为限。14.根据乙方安保管理工作的合理需求,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办公室一间。15.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享有的其他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各项安保管理活动。乙方需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校区设置安保管理和服务机构,并按公司制订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投标方案以及甲方的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运作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安保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包括保安方案、巡逻方案、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方案、移交方案及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方案等),与甲方保卫处处进行有效协调及沟通,自主开展各项安保管理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二) 根据甲方授权和合同约定的责任要求,选聘并管理工作人员,组织实施甲方校区内的安保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承担相应管理责任。(三) 乙方负责甲方安保的年度管理计划的编制,经甲方同意后组织实施。每月定期向甲方递交安保管理情况书面汇报或甲方要求的其他信息资料并向甲方提交学期工作总结。(四) 对甲方校区内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有需要,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五) 乙方应安全使用甲方提供的安保服务场所,并负责安全及卫生管理,提供的办公场所所发生的水电、通讯及办公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 乙方负责对派驻本安保项目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招聘的人员必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规定持证上岗,统一着装,戴牌从事具体工作。乙方员工必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人员如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对甲方(包括甲方形象、声誉、财产等)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并自行从物业管理费及保证金中作相应扣除且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七) 乙方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安全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员工发生工伤、死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劳动部门相关用工制度,按时给所聘人员发放工资等薪金并按规定缴纳各种保险等费用,在合同期间,一切用工纠纷、安全事故、人身伤亡等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用工纠纷、群体纠纷,影响甲方日常秩序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月服务费两倍/次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服务费中扣除。(八) 乙方应建立安保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向甲方报备。(九) 乙方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授权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但制止行为应兼顾管理结果与目标的合理实现,且以不损害甲方声誉、形象及权益为限,同时依照有关规定对安全、消防等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及时向甲方提交应急处理报告,并配合甲方做好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十) 乙方管理期间有责任及时、如实将该安保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甲方提出,并向甲方书面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如因乙方疏于管理或故意隐瞒而导致有关问题未及时报告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甲方自行或者依照法律先行承担相关责任的,乙方应在甲方承担的责任范围内予以全部赔偿。(十) 安保管理与服务期满如没有续约或者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在合同终止日起三天内向甲方移交全部房屋、有关财产、全部安保管理档案、财务等有关资料。乙方对这些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乙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及甲方交付的其他工作及任务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十一) 确保兑现投标文件做出的服务与管理承诺,接受甲方考核、检查监督,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活动。(十二) 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各项工作,应提供合法财务票据作为甲方付款凭证。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财务票据前,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十三)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三、其他事项(一) 本合同期限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0月 31 日止。(二) 乙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日内无条件撤离。(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四) 本安保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本合同之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五)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甲方物业性质和功能的特殊性,一旦甲乙双方之间发生诉讼事实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责任由生效判决文书或调解书予以确定。但无论如何,诉讼事实发生时,甲方有权立即另选择其它安保公司进驻代替乙方,乙方应在3天内撤走所有人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保证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足部分。(六)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七)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送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八) 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合同附件《廉政责任书》之条款并承担相应责任。(九)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 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依法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差旅费、通讯费。(十一)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附件一:《廉政责任书》一、甲乙双方的责任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物业服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第二条 严格执行物业服务管理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物资采购购销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第三条 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物业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等规章制度。第四条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五条 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第六条 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第七条 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第八条 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第九条 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安排参与同甲方项目合同有关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物业管理等经济活动和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物资等。三、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的有关政策规定,尤其是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第十条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第十一条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第十二条 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第十三条 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十四条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介绍或为其配偶、子女、亲属安排参与同甲方项目合同有关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物业管理等经济活动和项目。四、违约责任第十五条 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一、二)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十六条 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一、三)责任行为的,甲方有权视违约情节采取取消乙方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没收项目质保金、限制参加学院以后项目招标活动等措施,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附则第十七条 本责任书作为物业管理与服务委托合同的附件,与物业管理与服务委托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二:甲方移交乙方管理使用的资产清单(另附)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捌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 乙方: | 厦门特保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南路1263号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897号1806D |
单位负责人: | 唐宁 | 单位负责人: | 杨力 |
委托代理人: | 刘天祝 | 委托代理人: | 曾振乾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6*****597 |
开户银行: | 厦门建行槟榔支行 | 开户银行: | 民生银行厦门江头支行 |
账号: | ****************8888 | 账号: | ********0 |
签订地点: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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