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籍和房屋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调查成果检查中标结果
农村地籍和房屋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调查成果检查中标结果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永春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福建经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25]FJYF[GK]*******的永春县农村地籍和房屋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调查成果检查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90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1 | 批 | 国内 | 911800 | 911800 | 福建经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无 | ||||
合计: | 9118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壹万壹仟捌佰元整(¥911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
4.3交付条件:项目经泉州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成果质量达到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6]399号)以及经评审通过的项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文字成果、地籍房屋测量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等。 (1)文字成果:包括工作方案、技术设 计书、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作业单位自检和整改记录及整改报告、数据库建库报告等。 (2)地籍房屋测量成果:包括控制测量成果、地籍测量成果、房屋测量成果、外业测量原始记录等。 (3)权属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表、宗地草图、指界成果资料、已登记宗地和房屋上图落宗情况等。 (4)图件成果:包括地籍图(含地籍区/子区)、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 (5)数据库成果:包括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数据库(含调查和登记数据层)、正射影像图数据库、全景照片资料、土地房屋登记档案扫描建库成果、元数据库等。 (6)其他成果:自查原始记录等其他工作成果资料。。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完成合同要求的成果内外业检查,并出具整改意见 验收期次2、作业单位整改并经中标人复查合格后,出具检查合格报告 验收期次3、配合业主方及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最终成果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20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派驻人员进场,中标人提出申请,经确认后给予支付20% |
2 | 50 | 中标人提交全部检查成果后支付50% |
3 | 30 | 项目经市自然资源局验收合格后支付3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合同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说明:①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按中标金额10%计算的履约保证金。②该履约保证金在最终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该质保金在服务结束后且无违约情况下,一次性无息退还。③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9、合同有效期
两年。。
10、违约责任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项目交付甲方使用,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7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超过15天,按合同的20%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超过30天,按合同总额的30%支付给甲方逾期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检查范围2016年永春县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程:蓬壶镇:东星村、高丽村、壶南村、壶中村、军兜村、孔里村、魁都村、魁园村、丽里村、美山村、美中村、鹏溪村、汤城村、西昌村;湖洋镇:龙山村、美莲村、清白村、桃美村、桃源村、溪东村、溪西村、湖城村、锦凤村、蓬莱村;达埔镇:达德村、楚安村、达理村、达中村、东园村、光烈村、汉口村、建国村、金星村、蓬莱村、前峰村、新琼村、岩峰村;石鼓镇:石鼓社区、社山社区、卿园村、凤美村、洑江村。第三期农村新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合同包1):东平镇:文峰村、店上村、云美村3个村;仙夹镇:夹际村、东里村、德田村、美寨村、龙美村、龙水村、龙湖村、山后村8个村;东关镇:外碧村、山城村、金城畲族村、内碧村、南美回族村5个村;岵山镇:北硿社区、龙坑社区、南石村、文溪村、北溪村5个村;湖洋镇:吴岭村、上坂村、锦龙村、高坪村、玉柱村、白云村、石厝村7个村;外山乡:云峰村、墘溪村、草洋村、福溪村4个村;桃城镇:上沙村、姜莲村、仑山村、外坵村、洋上村、大坪村6个村;五里街镇:大羽村、吾东村、吾边村、蒋溪村4个村;石鼓镇:吾江村、半岭村、马峰村、大卿村、东安村5个村;介福乡:龙津村、紫美村、福东村3个村。第三期农村新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合同包2):蓬壶镇:八乡村、联星村、美林村、高峰村、观山村、都溪村、汤城村、仙岭村8个村;达埔镇:新溪村、洑溪村、洪步村、延寿村、溪源村、乌石村、达山村、狮峰村8个村;苏坑镇:嵩山村、嵩溪村、光明村、嵩安村、东坑村、熙里村、洋坪村7个村;呈祥乡:呈祥村、西村村、东溪村3个村;吾峰镇:枣岭村、吾中村、吾西村、择水村、吾顶村、培民村、梅林村、后垄村8个村;玉斗镇:玉斗村、玉美村、竹溪村、凤溪村、红山村、白珩村、新珩村、云台村、炉地村9个村。第四期农村新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合同包1):一都镇:光山村、龙卿村、林山村、鲁山村、仙友村、黄田村、仙阳村、黄沙村、三岭村、玉三村、吴殊村、美岭村、南阳村、苏合村14个村;横口乡:云贵村、福德村、姜埕村、贵德村、福联村、福中村、环峰村、下西坑村、上西坑村、横坑村10个村;下洋镇:下洋村、上姚村、曲斗村、涂山村、新坂村、大荣村、长汀村、新村村、含春村、溪塔村10个村。第四期农村新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合同包2):桂洋镇:桂洋村、文太村、壶永村、岐山村、茂春村、金沙村、库湖村、新岭村8个村;锦斗镇:锦溪村、卓湖村、洪内村、长坑村、珍卿村、云路村6个村;坑仔口镇:玉西村、魁斗村、诗元村、西坪村、福地村、洋头村、杏村村、景山村8个村。14.2技术和服务要求:14.2.1质量要求和服务的内容成果质量达到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6]399号)以及经评审通过的项目技术设 计书的要求。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文字成果、地籍房屋测量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等。(1)文字成果:包括工作方案、技术设 计书、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作业单位自检和整改记录及整改报告、数据库建库报告等。(2)地籍房屋测量成果:包括控制测量成果、地籍测量成果、房屋测量成果、外业测量原始记录等。(3)权属调查成果: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表、宗地草图、指界成果资料、已登记宗地和房屋上图落宗情况等。(4)图件成果:包括地籍图(含地籍区/子区)、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5)数据库成果:包括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数据库(含调查和登记数据层)、正射影像图数据库、全景照片资料、土地房屋登记档案扫描建库成果、元数据库等。(6)其他成果:自查原始记录等其他工作成果资料。14.2.2执行技术标准(1)《福建省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闽国土资综〔2016〕399号);(2)《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14912-2005);(3)《1:500 1:1000 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DB35/T1491-2015,福建省地方标准);(4)《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5)《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6)《地籍调查规程》(TD/1001-2012);(7)《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8)《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建设部建住房[2002]74号发布);(9)《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10)《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国土资发〔2015〕103号);(11)《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12)《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4〕101号);(13)《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闽政办〔2011〕189号);(14)《关于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闽国土资综﹝2016﹞217号);(15)经批准的项目技术设计书。14.2.3检查成果提交清单:表格详见招标文件内容。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含地籍调查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有指界)、宗地草图、界址说明表、宗地图、调查审核表、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有共有/共用)、房屋调查表、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共有部分调查表(有分摊)、房产分户图;质检记录含外业量边记录及精度统计、内业宗地房屋检查记录、数据库质检记录。14.2.4检查比例:按照检查批次的总宗数,内业随机抽检12%,外业实际抽检比例视内业抽检情况确定,原则不低于总数的5%,抽检范围应覆盖该批次的所有行政村。如出现以下情况将终止检查:(1)提交材料不齐全,成果不完整的;(2)宗地测量与房产测量、面积量算超过允许精度误差个数超过抽检总数5%的;(3)权属调查成果存在严重错误的;(4)数据库成果数据分类及完整性不完整,或拓扑检查普遍存在逻辑错误,或属性采集与权源材料普遍不一致的;(5)伪造成果的。14.2.4.1文字成果检查(检查比例100%)(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表格)14.2.4.2权属调查成果内业一致性(检查比例10%)(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表格)14.2.4.3图件成果(检查比例10%)(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表格)14.2.4.4权属调查成果(外业核查)(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表格)14.2.4.5数据库成果检查(检查比例100%)包括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数据库、进行拓扑检查、正射影像图数据库、现场照片资料、土地房屋登记档案归档、元数据库填写等。本环节检查比例:100%。1)建库标准性检查:表、字段标准性检查。2)空间数据监理:图形图像相互拓扑性检查。3)非空间数据监理:数据完整性检查、数据库与电子表格一致性检查、数据合法性检查、值域分析。4)业务准确性检查:空间定位准确性检查、自然幢关联检查、户关联检查、权利人关联检查、宗地面积关联检查。14.2.5 检查成果包含:1)项目的检查实施方案;2)各阶段检查通知书、检查情况记录等;3)县级检查报告;4)其他资料。14.3 售后服务:检查要求成果合格率100%,包含:(一)权属调查:对作业单位土地权属调查、房产调查、宗地草图等权属调查成果进行成果检查。(二)地籍和房屋测量:对各作业单位地籍控制测量、地籍要素测量和房产测绘、地籍图、宗地图、面积测算汇总等测量成果进行成果检查。(三)数据库建设:对作业单位数据建设成果要求进行成果检查。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 永春县国土资源局 | 乙方: | 福建经纬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
住所: | 永春县鹏源街109号国土大厦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招标大厦A座三层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郑志煌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蒋俊 | |
联系方法: | 134*****323 | 联系方法: | 150*****674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民生银行福州东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50*****10003349 |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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