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定自然资示2020-03?)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定自然资示2020-03?)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定自然资示2020-03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0年04月07日至 2020年4月17日挂牌出让 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地块编号为:新竹镇CR2019-01,位于定安县新竹镇中线高速公路东侧,面积为133962.949㎡(折200.944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成交价3618万元。受让单位:定安绿筑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二、土地使用条件:
(一)该宗地拟用于建设装配式绿色建筑(新型建筑材料)项目,属于低碳制造业。拟建项目已通过海南省自由贸易区(港)招商联席会议,取得产业主管部门及规划部门等批复意见。
(二)出让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年度产值不低于300万元/亩、年度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项目达产时,引进并保有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要求的拔尖人才(含)以上等级的高层次人才2人,须解决就业人数500人。以上出让指标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应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自动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竣工视为投产),投产后12个月内产值要达到达产产值的30%,投产后24个月内达产。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动工及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
(三)该宗地项目建设鼓励实施装配式建筑,若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应符合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
三、公示期:2020年4月17日 至 2020年4月27日。
四、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岳崧路32号
邮政编码:571200
联系电话:****-********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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