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结核病防治院低速大容量多管离心机、血液保存箱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福州结核病防治院低速大容量多管离心机、血液保存箱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乙方:海王医疗配送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YZB[GK]*******的福州结核病防治院低速大容量多管离心机、血液保存箱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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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低速大容量多管离心机4国内1800072000中科中佳KDC-1044



11-2A032017临床检验设备恒温循环解冻箱1国内2980029800骏驰SCR-50



11-3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立式高压灭菌器2国内3150063000新华LMQ.C



11-4A032025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生物阅读器1国内4450044500新华JS-0102-S



11-5A032026医用低温、冷疗设备低温冰箱1进口4500045000PHCMBR-107D(H)



合计:2543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肆仟叁佰元整(¥2543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湖边2号;

4.3交付条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乙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属于计量器具的,须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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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0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90%
210一年后无质量及售后问题支付合同款1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并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自验收合格后提供二年的现场免费保修(不得低于生产厂家要求,含所有配件及耗材),终身维修(含附属设备)。免费保修期自设备整机安装调试正常,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我司负责包修、包换。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如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乙方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机;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4.2保修期内若产品在运行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 次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人为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每年4次以上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和每年1次以上的定期较准,并提供详细检测清单的维修报告。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及保养事件,必须到设备部门备案登记。维护保养的次数与内容、更换维修备件的数目需详细记录,相关文件交甲方存档。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内未到过现场进行维修者,甲方可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余款中扣除。14.3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应在设备使用地区指定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14.4质量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仪器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惠、优质的服务,报修响应时间4小时内,到场时间24小时,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储备足够多的零配件备库,并只能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维修费及差旅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乙方:海王医疗配送服务(福建)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福湾路湖边2号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北路12号2#楼405、406、407单元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任以俊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吴栋雄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83*****63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
账号:账号:****************62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4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医疗设备 血液保存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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