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新涵首府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投·新涵首府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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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拟建的国投·新涵首府已经莆政土【2012】240号、莆规涵【2012】34号、莆建城【2012】126号、闽发改备【2017】B04058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区内 建设规模:项目的投资、工程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施工建设、采购(招标人实际要求的采购内容)、质量保修等工作。其中单列的非主体结构部分(仅指涉及新建住宅的电力、通信、网络、自来水、燃气、有线电视线路等)的专项工程施工经招标人允许后可以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施工。 项目投资总额:132658.00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项目的投资、工程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施工、采购(招标人实际要求的采购内容)、质量保修等工作。 资金来源:自筹 设计总工期:9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内的企业。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其中投资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承担;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其他条件: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能力、经验能力等方面信誉良好企业,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自有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期间任意一天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的银行存款证明为准。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其中投资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承担;⑤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2项目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土建专业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建设管理高级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2.2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2.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2.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施工负责人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兼任施工负责人的项目总负责人除满足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的查询结果为准。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以60分计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8/11/22 8:30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p://www.ptfwzx.gov.cn)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以下网址hp://www.ptfwzx.gov.cn:8082/pthy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2)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莆田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 注:网上投标系统以BOT 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 电子招标文件在100页(A4纸)及以下的,每份按50 元收取;超过100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0.5元收取。招标文件下载和网上支付具 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帮助文档”里面的《操作手册》。” 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 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8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动开评标备用光盘(纸质)的, 必须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现场行政监督人员的同意(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已激活的福建CA数字证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80.00万元及以上。截标时,系统上有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己参与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必须解密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12/14 8:30:00。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 (网址:hp://www.ptfwzx.gov.cn:8082/pthy/DownLoad/投标操作手册.doc)。 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400-998-0000。 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 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3)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网上申报系统中最新版来制作, 所有项目必须先下载代理做的电子招标文件、再导入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公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 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等施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其他类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印章, 否则,按废标处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新版投标工具中需要上传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文件, 必须严格按照福建省定额站2011年1月4日发布的《闽建价〔2011〕1号》 规定的《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 (修订部分)为准(一般造价软件都支持该标准清单xml文件的导出), 否则投标文件工具因不能导入清单文件而导致无法生成最终的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技术上如有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998-0000。 系统网站:hp://www.ptfwzx.gov.cn/fwzx/ 企业信息申报系统网址:hp://www.ptfwzx.gov.cn:8082/pthy/ 交易中心系统网址:hp://www.ptfwzx.gov.cn:8082/ptzx/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9、公告其他说明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1998-1号楼(市政广场南片区1号楼) | 地 址: | 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方先生 | 联 系 人: | 林腾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87554218@sina.com | |||||||
注: | 本项目采用新系统进行招投标,投标人需登录新系统(hp://www.ptfwzx.gov.cn:8082/pthy) | ||||||||
进行投标操作( | 操作手册下载 | ),工具使用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 |||||||
因系统升级,有可能造成投标人企业信息库信息异常,请投标人在使用新系统(新系统于2015年11月24 | |||||||||
日起开始运行)投标前务必重新激活CA、检查企业信息库资料的完整,并对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扫描件的 | |||||||||
链接进行完整性检查。 | 若因投标人未检查而导致其废标或无效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软件技术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0 |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子账号:************************000001]
[户名: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子账号:************************002]
答疑纪要
问题一:类似业绩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里面第4项要求有一条是:“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5分):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满足本表第5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请问是投标人业绩必须有两个才能加5分是吗只有一个业绩不加分是吗 2.本项目需要编制工程量清单吗?还是只要给一个下浮率即可
答;(1)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只有一项不加分;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加5分。
(2)本项目需要根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商务文件格式(三)价格清单的要求编制价格清单,投标报价下浮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里面第4项要求是:“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5分):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投标人具有二项及以上满足本表第5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进行加分)”;评标办法里面第5项又是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请问:是否按第5项要求投标人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就可以加5分 2、本项目是否无需编制工程量清单(即商务标投标格式第三项“价格清单”的内容无需填写),只要在投标函填写下浮率即可 3、本项目对技术能力内容无要求,是否商务投标格式第六项“(六)技术能力”可以删除
答:(1)“类似工程业绩”加分标准见第一条回复。
(2)“制价格清单”要求见第一条回复。
(3)《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技术能力”可以删除
问题三: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为何本项目保证金还设定80万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依据文件精神予以更正!请明确答复,不能简单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本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6.1投标保证金金额”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中“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均修改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
问题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是否可以提供跟投标人类似业绩同一个项目作为加分业绩
答:可以。但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问题五:1、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第4、5、6小点应为承包人实施方案内容,是否有误 2、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类似业绩评分标准中,类似业绩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未明确业绩类型,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类似业绩是否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请明确。 3、合同专用条款中,P95页中2.7其他义务(5)点,“整个项目过程涉及图纸审查、建设工程规划、消防、施工许可证、人防、防雷、污水排放等其他手续办理,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发包人只负责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有关规定交纳费用的由中标单位支付。”此项费用是否由招标人承担 4、合同专用条款中,17.2.1预付款:待施工图预算确认后,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预算金额的10%支付。预付款支付为施工图预算确认后,预算确认需经建设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再经过建设单位确认,确认时间可能存在严重滞后情况,滞后时间是否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5、合同专用条款中,17.3.4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是否会出现工程进度款严重滞后甚至竣工后才支付情况。 6、工程估算价编制说明中,第(三)点,本招标项目税金税率:11%,是否有误,请明确。
答: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中第4、5、6小点为承包人建议书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招标文件中关于“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并未特指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3)此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本招标项目税金税率修改为“10%”
问题六:1、为方便投标人项目推进,建议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增加一种:工程担保。 2、招标文件第111页关于设计费支付条件不大合理,建议更改为:(1)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2)方案设计报批通过,7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30%;(3)初步设计报批通过,7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50%;(4)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7日内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80%;(5)竣工验收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20%。 3、招标文件第9页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包括死亡、犯罪、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执行资格)以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的违约金;变更其他岗位人员的,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的违约金。这一点可能不大合理,建议变更为: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包括死亡、犯罪、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执行资格)以外,投标人需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需提前向发包人申请变更,如擅自变更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万元的违约金;变更其他岗位人员的,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万元的违约金。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七:bim的LOD300是初步设计阶段才有的。我们是方案技术招标建议改为LOD200。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八:本项目为epc招标,对单价与质量的管控极为严谨,如此复杂工程,需初步设计各专业来处理施工图纸内容及概算的协同度,在投标阶段是无法作出价格清单的,建议取消投标文件(商务文件部分)第(三)价格清单篇章内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题九:P15页要求资格标、商务标、技术标要求网上提交,不接受纸制文件。与P27页3.7.4点、3.7.5点、4.1点要求纸制文件、装订成册、加密封条相矛盾!请明确EPC是电子标还是资格、商务标为电子标,技术标为纸制标!
答: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接受纸质文件,必须网上提交);
(2)商务文件:(招标人不接受纸质文件,必须网上提交);
(3)技术文件:(招标人不接受纸质文件,必须网上提交).
(4)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除通过投标人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外,同时还应提交一份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或U盘等)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由招标人现场代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现场行政监督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启用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正常情况下投标人是否提交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以网上提交的为准,若启用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则以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为准)。
问题十:投标文件里有要求“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是否可以是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答:可以
问题十一:
1、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土建专业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建设管理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是否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
2、评分标准中没有综合信誉及实力、技术能力的分数,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是否删除
3、存在招标文件P21页第1.4.3(9)点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是否废标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18页中”中标人引起的总工期延误: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总工期延误,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天;延误超过总工期10%的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未支付的工程价款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并不计逾期付款违约金。中标人勘察设计阶段造成延误的,中标人在施工期间能抢回工期的可以退还前期勘察设计阶段的罚款。”违约罚款太重,是否降低罚款金额。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P18-19页中“投标人中标后才提出或者被招标人发现的任何不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中标人向招标人赔偿的损失按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至招标人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实际累加天数确定,赔偿金额按累加天数乘以10万元/天进行计算。”违约罚款太重,是否降低罚款金额。
6、投标保证金形式是否可以是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者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中,设计深度满足201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BIM模型精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征求意见稿)要求,得基本分1分;BIM模型精度达到LOD200要求,加1分;BIM模型精度达到LOD300要求,加2分。BIM模型是否需要提供完整软件,BIM模型精度如何界定
答:1)、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土建专业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建设管理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
2)《投标文件格式》中“(六)技术能力”可以删除。
3)存在招标文件P21页第1.4.3(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的,将被否决投标。
4)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交付标准》已随同本招标文件一同发布,请根据相关标准要求设计。
问题十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中设计费报价与商务文件(三)价格清单中的勘察设计费的设计费计算方法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1)工程勘察费按2000元/孔包干计取。
2)工程设计费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颁发的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费用按中标人的投标设计费下浮率(K2)进行下浮计算(含BIM技术应用费用),本项目K2的取值范围为25%-35%(均含本数),超出范围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报价时以百分数表示,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房建工程下浮率(K1)的取值范围为6%-8%(均含本数),超出范围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报价时以百分数表示,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问题十三:1、在招标文件里的投标人信用评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和3.3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是否都明确为“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牵头方中的最低得分(房建类)确定”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主管部门: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9日
Report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12月1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18年12月21日 | ||||||||||||||||||||||||||||||
本 国投·新涵首府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国投·新涵首府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
一、评标情况 | |||||||||||||||||||||||||||||||||
国投·新涵首府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 |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68元 | 合格 | 总工期960天(含勘察设计周期90天,不含规划验收时间)。 | |||||||||||||||||||||||||||||
2 | |||||||||||||||||||||||||||||||||
3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罗斌德 | 闽135*****0096 | ||||||||||||||||||||||||||||||
2 | |||||||||||||||||||||||||||||||||
3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符合要求 | |||||||||||||||||||||||||||||||
2 | |||||||||||||||||||||||||||||||||
3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监督部门提出,部门或机构名称: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点:莆田市涵江区;电话:****-*******。 |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
建筑工程设计费下浮率:33.33%;建安工程费下浮率:7.33%;工程勘察费:2000元/孔。 | |||||||||||||||||||||||||||||||||
四、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五、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1998-1号楼(市政广场南片区1号楼) | ||||||||||||||||||||||||||||||||
联 系 人: | 方先生 | ||||||||||||||||||||||||||||||||
电 话: | ****-******* | ||||||||||||||||||||||||||||||||
电子邮件: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 ||||||||||||||||||||||||||||||||
联 系 人: | 毛祚照、林腾 | ||||||||||||||||||||||||||||||||
电 话: | ****-******** | ||||||||||||||||||||||||||||||||
电子邮件: |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04月1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0年04月16日 | ||||||||||||||||||||||||||||||
本 国投·新涵首府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E****************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国投·新涵首府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 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 |||||||||||||||||||||||||||||||||
一、评标情况 | |||||||||||||||||||||||||||||||||
国投·新涵首府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 | |||||||||||||||||||||||||||||||||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68元 | 合格 | 总工期960天(含勘察设计周期90天,不含规划验收时间)。 | |||||||||||||||||||||||||||||
2 | |||||||||||||||||||||||||||||||||
3 |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罗斌德 | 闽135*****0096 | ||||||||||||||||||||||||||||||
2 | |||||||||||||||||||||||||||||||||
3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符合要求 | |||||||||||||||||||||||||||||||
2 | |||||||||||||||||||||||||||||||||
3 |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向监督部门提出,部门或机构名称: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点:莆田市涵江区;电话:****-*******。 | |||||||||||||||||||||||||||||||||
三、其他公示内容 | |||||||||||||||||||||||||||||||||
建筑工程设计费下浮率:33.33%;建安工程费下浮率:7.33%;工程勘察费:2000元/孔。 | |||||||||||||||||||||||||||||||||
四、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莆田市涵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五、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地址: |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1998-1号楼(市政广场南片区1号楼) | ||||||||||||||||||||||||||||||||
联 系 人: | 方先生 | ||||||||||||||||||||||||||||||||
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 ||||||||||||||||||||||||||||||||
联 系 人: | 毛祚照、林腾 | ||||||||||||||||||||||||||||||||
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 ||||||||||||||||||||||||||||||||
国投·新涵首府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中标结果公示
国投·新涵首府工程总承包(EPC)(重新招标)招标,工程预算价********0元,招标编号为:FJTC-*******-1。该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2018年12月14日开标,2018年12月14日完成评标。
中标的主要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人名称 | 评标办法 | 中标价(元) | 资 格评审结 果 | 项目班子配备评审结果 |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结果 | 项目负责人名称 | 履约保证金(元) | 低价风险金(元) | 施工工期(日历天) | 工程施工质量 | 被确定未废标、无效标的投标人及原因 | 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 备注 |
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综合评估法 | ********8.68元 | 合格 | 合格 | / | 罗斌德 | 合同暂定价(暂按中标人的价格清单总价为基数)的10% | 0 | 960 | 合格 | / | 伍红英、杨德熹、缪丽琴、王琳基、刘国天、刘靖斌、林丽群、 |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确定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人。现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示。中标公示期自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7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或认为评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招标人 |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1998-1号楼(市政广场南片区1号楼) | 联系地址 | 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
联系人 | 柯先生 | 联系人 | 毛祚照 |
电话/传真 | 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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