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道、邺城大道等市政照明材料第二标段预中标结果

人民大道、邺城大道等市政照明材料第二标段预中标结果

安阳市人民大道、邺城大道等市政项目照明材料采购项目

第二标段中标公示

1.中标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安阳市人民大道、邺城大道等市政项目照明材料采购项目第二标段

交易编号

GBJS2020HW010(2)

项目标段编号

GC****************01002

招标人

安阳市市政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

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

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

2020.4.22—2020.4.24

中标时间

2020.4.20

质量目标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供货周期

20日历天

建设地点

安阳市内

建筑面积(㎡)

/

结构层数

/

中标范围和内容

该标段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电缆)

中标价

340800.00元


推荐中标人排名

投标报价(元)

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

大名县公牛电缆有限公司

340800.00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瑞可信电缆有限公司

496370.00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方乐电缆有限公司

517643.00

3

大名县公牛电缆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代码:********MA07M62J8C

瑞可信电缆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代码:****************26

方乐电缆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代码:****************6W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阳市市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孙松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志勇

    电话:130*****700

    监督部门:安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

    联系人:刘永刚

    电话:****-*******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照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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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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