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公安局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示

舒城县公安局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公示


舒城县公安局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舒城县公安局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SZCGS2020-0019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7日

开标日期:2020年4月20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珠海市新德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港湾大道科技一路10号主楼第六层607房K单元

成交金额:伍拾捌万肆仟壹佰元整(5841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人员信息一体化采集设备,新德汇XDH-ZCT300,9套,64900元/套,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高海青,吴并,魏荣

采购人名称::舒城县公安局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

联系人:乔刚

联系方式:188*****482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原发改委[2002]1980号文 收费金额:10761.5元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2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电话:****-*******)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供应商主要业绩:/

2、项目节约率:7.29%

特此公告。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4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一体化采集 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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