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证书制作及填写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临泉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证书制作及填写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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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证书制作及填写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临泉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证书制作及填写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QCG********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15日

采购日期:2020年4月2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宁波卓洋印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东段2177号

成交金额:58688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倪如莉、姚栋、马振华

采购人名称: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临泉县幸福东路

联系人:马振华

联系方式:139*****628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泉县城光明南路(县委县政府西门对面)

项目负责人:刘旭联系电话:158*****985173*****727

收费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含在投标报价的单价、合价和总价中,不得单列。按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货物类计算。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4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本项目受理异议(质疑)单位是临泉县农业农村局,地址:临泉县幸福东路,咨询电话139*****628;代理机构: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临泉县城光明南路(县委县政府西门对面),咨询电话158*****985173*****727;对该项目的投诉:本项目受理投诉的单位是: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临泉县政务新区南楼,咨询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临泉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证书制作 股权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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