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中标结果

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补充医疗保险服务 中标结果

东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受 东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 东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项 目编号: DGZFCG-HW202023)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 东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对象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
2 、采购项目编号: DGZFCG-HW202023
3 、采购文件:现场领取
4 、采购结果:

包号

结果类型

确定原因

确定时间

成交供应商名称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1

成交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经评审得分最高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020.4.2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公司

/

辽宁省东港市新兴区东港南路157号#

800.00 /人/年

5 、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1) 本项目以服务优抚对象为中心原则,东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适当提高上述人员的医疗保障能力,拟引进第三方保险机构,承担优抚对象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本项目所涉供应商服务对象范围包括以下七类人员: (一)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二)在乡复员军人;(三)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四)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简称“三属”);(五)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核实验军队退役人员(简称“两参”)人员;(六)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烈士子女;(七)带精神病回乡退伍军人。2)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6 、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 卢秀丽、刘爱军、贾小莉
7 、保证金退还时间: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 、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 / 元
拟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 / 元,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 东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 辽宁省东港市
项目联系人: 徐女士
联系电话:189*****959
采购代理机构: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门口芳清街8号
项目联系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服务 补充医疗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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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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