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三方建设运营绩效监管服务采购中标公示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三方建设运营绩效监管服务采购中标公示
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三方建设运营绩效监管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受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对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三方建设运营绩效监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C-*******-HLD001)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第三方建设运营绩效监管服务采购
2、采购项目编号:C-*******-HLD001
3、采购文件:下载
4、采购结果:
包号 | 结果类型 | 确定原因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年) |
1 | 成交 | 磋商小组推荐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 / |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华大厦 | *******.00 |
5、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成交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有效落实《PPP项目合同》中规定的监管权力与义务,协助采购人监督并推进本项目建设进度,保障建设水平及运营效果,并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供法律、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业咨询建议,促使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水平以及运营效果达到《PPP项目合同》及相关要求,使项目顺利实施。本次采购期限为3年,其中,建设期暂定2年,运营期暂定1年。
6、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桑立红、张志武。
7、保证金退还时间:未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0元
拟收取成交服务费人民币2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岗区龙警街12号
项目联系人:武书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
项目联系人:王光波
联系电话:***-********-***
辽宁宏基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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