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国投易泊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区道路智能停车运营项目成交公告
莆田市国投易泊科技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区道路智能停车运营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莆田市城区道路智能停车运营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国投易泊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莆田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3日17:07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0年04月15日 | 成交日期 | 2020年04月23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蔡建聪、徐海峰、黄益、吴慧丹、曾永福 | ||
总成交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邓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莆田市国投易泊科技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2号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小郭 | ||
代理机构名称 |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76号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邓 ******* |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国投易泊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莆田市城区道路智能停车运营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PTXC2020-D-00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PTXC2020-D-001
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区道路智能停车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小邓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莆田市国投易泊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1998号2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小郭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76号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邓 *******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PTXC2020-D-001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5日
成交日期:2020年04月23日
总成交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合同包 | 中标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中标最终支付比例 | 合同期 |
1 | 普行智能停车(深圳)有限公司 | 1项 | 莆田市城区道路智能停车运营项目 | 建设期招标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建设期间运营的应收营业收入额(不含税)的87% | 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运营期: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第一年招标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年产生的应收营业收入额(不含税)的41% | |||||
第二年招标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年产生的应收营业收入额(不含税)的39% | |||||
第三年招标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年产生的应收营业收入额(不含税)的36% | |||||
第四年招标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年产生的应收营业收入额(不含税)的22% | |||||
第五年招标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年产生的应收营业收入额(不含税)的18% | |||||
中标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365号嘉皇源科技园A座305室 | |||||
服务费收费标准: 1、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玖万元(¥90000元)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名: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莆田分行,帐号——****************1。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玖万元(¥90000元)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名: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莆田分行,帐号——****************1。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蔡建聪、徐海峰、黄益、吴慧丹、曾永福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名称:莆田市城区道路智能停车运营项目
联系人姓名:小郭联系电话:187*****008
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580号4楼
联系人:小邓 联系电话:0594-******* 传真:****-*******
4. 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5日
5. 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20年04月23日
6.项目情况:
合同包 | 中标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中标最终支付比例 | 合同期 |
1 | 普行智能停车(深圳)有限公司 | 1项 | 莆田市城区道路智能停车运营项目 | 建设期招标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建设期间运营的应收营业收入额(不含税)的87% | 建设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运营期: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第一年招标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年产生的应收营业收入额(不含税)的41% | |||||
第二年招标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年产生的应收营业收入额(不含税)的39% | |||||
第三年招标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年产生的应收营业收入额(不含税)的36% | |||||
第四年招标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年产生的应收营业收入额(不含税)的22% | |||||
第五年招标人应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年产生的应收营业收入额(不含税)的18% | |||||
中标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田一路365号嘉皇源科技园A座305室 | |||||
服务费收费标准: 1、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玖万元(¥90000元)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名: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莆田分行,帐号——****************1。 |
7.评审专家名单:(采购人代表)蔡建聪、徐海峰、黄益、吴慧丹、曾永福。
8.公示日期:1个工作日。
在此,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0二0年四月二十三日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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