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玉林市新民路道路工程Ⅰ标段工程监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玉林市新民路道路工程Ⅰ标段工程施工合同及图纸(含期间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详细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质保期满全过程监理。招标人有权根据施工及监理情况,适当增减施工监理内容。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1年10月28日至2011年11月7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七、中标结果公告时间:2011年12月12日—2011年12月20日
八、中标结果:
中标单位 | 玉林市至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地址 | 玉林市五里桥路12号 |
中标系数报价 | 0.76 |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黄世林、唐杰泉、吴华、黎卫军、黄尚明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玉林市体育中心东侧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联系通讯地址:玉林市广场东路105号
联 系 人: 李静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广西科联招标中心玉林市分部(玉林市广场东路105号)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提起质疑或投诉的时间。
(6)质疑书或投诉书必须署名。质疑或投诉人为自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或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 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