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团泊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编号:FM202009ZC-JC-71)成交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团泊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编号:FM202009ZC-JC-71)成交公告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 团泊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项目编号:FM202009ZC-JC-71)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 委托,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团泊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团泊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2.项目编号:FM202009ZC-JC-71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忠新,任冠男 王朝阳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王老师 2.联系电话:187*****466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东兴北道一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尹桂强:156*****897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一号桥毛条厂路瀛科大厦1#6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466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交纳采购代理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3350.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静海区水务局机关、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团泊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磋商文件2020.4.10终版(1).doc 天津峰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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