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平溪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工作预中标结果
宣平溪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工作预中标结果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武义县宣平溪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工作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武义县宣平溪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工作项目 | 1 | 60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1、目前,武义县柳城畲族镇饮用水源地的取水口位置有变(猪头潭调整至青岭水库),保护区范围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过程中不易把握和有争议的内容较多。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饮用水水源地,武义县急需对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关于加强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和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44号)和《浙江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方案》(浙环函[2018]166号)要求,划分出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保护范围明晰,边界更符合实际管理需求的保护区范围,并根据相关管理要求编制调整方案,并报请浙江省政府批复。该项工作符合《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
2、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是省环保局下属单位,且是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水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相关管理工作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之一,环科院为武义县做了大量的环保技术支撑工作,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等,对武义县生态环境建设具有较深厚的工作基础,在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编制以及后续的验收评价方面的权威性也是其他第三方评价机构不具备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购买的情形,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天目山路109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邹勇平 | 高工 | 武义县蓝天办 |
何馨 | 工程师 | 武义县气象局 |
谢宏观 | 高工 | 武义县规划和地理信息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武义县宣平溪(西溪)(瓯江49#)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意义重大。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是省生态环境厅下属单位,也是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版)》由浙江省环科院专家为主负责技术审查。《宣平溪(西溪)(瓯江49#)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编制从技术保障、政策把关、业务对接、沟通程序等方面具有其他单位不可替代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唯一性,并有利于节省完成时间,节约经济成本。有鉴于此,建议《武义县宣平溪(西溪)(瓯江49#)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案》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咨询工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直接从省环科院采购。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660859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潘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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